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辰电缆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辰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78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0537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70537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在扣除尚未支付的不含增值税保荐费及承销费6053755.66元后的余额人民币
564483244.34元已于2022年6月7日存入苏州银行宜兴支行51287500001158银行账号。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776894.20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61760105.80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截至2022年6月7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验资报告》(XYZH[2022]NJAA20135)。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累计投入募集序拟投入募集资投资进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资金金额号金金额度(未经审计)工业自动化用高柔性
1电缆和轨道交通用信49233.0041053.700.000.00%
号电缆建设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6000.0015122.31注115000.0099.19%
合计65233.0056176.0115000.00注1: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注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城西支行(账户号为
394000693013000198313)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销户余额249.6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在账情况如下:
单位:元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募集资金余额账户状态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51287500001158263589079.23活期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城西3940006930130001983
-已销户支行13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04092700000018610.11活期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78050122000308929152738788.57活期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3202230031010000131
-活期公司十里牌支行961
合计416327867.9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拟再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工业自动化用高柔性电缆和轨道交通用信号电缆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6月20日调整至2025年6月19日。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工业自动化用高柔性电缆和轨道交通用信号电缆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5年6月19日调整至2026年6月19日。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工业自动化用高柔性电缆和轨道交通用信号电缆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6年6月19日调整至2027年6月19日。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再次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序项目名称用状态日期(调整用状态日期(首次用状态日期(本次号前)调整后)调整后)工业自动化用高柔性电
1缆和轨道交通用信号电2024年6月20日2025年6月19日2028年6月19日
缆建设项目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原因
“工业自动化用高柔性电缆和轨道交通用信号电缆建设项目”的投资计划是
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作出。受全球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地缘政治及国际贸易冲突、全球经济碎片化等因素影响,国内外经济近年来面临有效需求不足、行业市场竞争加剧、整体投资放缓等不利情形,为应对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避免在市场下行周期盲目扩大产能造成的募集资金低效使用、产能闲置风险,公司立足长期发展,适应性地调整运营战略,将经营政策逐渐调整为稳中求进,并把公司资源集中到较为稳健的发展领域,因此对于作为公司未来发展的新业务和新产品的募投项目实施则更为审慎。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能够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长远规划,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与高效使用。公司结合当前行业市场情况、公司经营战略发展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再次对本项目建设进度进行了梳理及统筹优化,经公司谨慎研究,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拟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2027年6月19日延长至2028年6月19日。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受经济形势、市场需求、公司发展战略、募投项目及公司业务特征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对募投项目的投入更为审慎,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公司始终严格规范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以最低投资成本和最大产出效益为原则,把握投资时机、投资金额、投资进度、项目效益的关系,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
(四)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够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长远规划,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公司审慎研究并决定延长前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至2028年6月19日。公司将积极挖掘募投项目相关业务的潜在市场需求,并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
(五)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根据延期后实施计划优化资源配置并合理统筹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及业务需求变化,审慎推进募集资金使用,力争推动项目按照调整后的计划实施。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间调整,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或可能出现项目进展缓慢、实际经济效益不及预期、项目终止、
变更等问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拟延期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当前国内电线电缆行业整体呈现“低端产能过剩、优质产能不足”的发展现状,传统普通线缆产品门槛低、同质化严重,市场长期依赖低价竞争,行业整体利润偏低、发展空间有限,单纯依靠传统产品已无法支撑企业长远发展。本项目有助于公司加快由粗放式、低端化生产向精细化、高品质、高效益方向转型升级,摆脱低价内卷,提升整体发展质量。
2、优化企业产品结构,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
公司原有产品结构以常规通用型电缆为主,产品附加值不高。随着基建、电网、新能源、工业制造等领域快速发展,中高端、高可靠性电缆产品的市场占比持续提升。本项目有助于公司优化整体产品布局,丰富产品体系,形成高低搭配、优势互补的产品结构,摆脱单纯依靠产能规模盈利的模式,实现依靠产品品质、高端品类提升经济效益。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产业政策持续利好创造条件
2026年,国家相关部门相继发布了《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
《“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等政策,均对输电通道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有望拉动电力电缆行业市场持续扩容。随着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制造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双碳战略持续落地,国内产业向安全环保、低碳节能、数字化、智能化深度转型,为特种电缆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特种电缆将成为新的行业增长点。
2、长期技术积淀深厚提供支持
公司坚持立足电线电缆产品规模化、精细化生产,提高生产过程信息化管理与控制水平,公司技术研发院已被认定为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获批建立了“江苏省能源开发用电缆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江苏省高端装备线缆工程研究中心”,并与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合作建立了燃烧实验室,为研发、实验、检测工作提供平台支持,着力推进以技术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构建了“一院、一室、二站、三领域、五中心”的研发平台,检测中心已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长期的技术积累、扎实的工艺基础以及成熟的制造能力让公司以更高效率制造高品质产品,为项目的实施奠定强有力的工艺制造基础和技术支撑。
(三)预计收益本次项目延期对该募投项目的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四)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工业自动化用高柔性电缆和轨道交通用信号电缆建设项目”符合
公司长远战略规划,仍具备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鉴于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现有产能利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过早投入造成产能闲置或新增折旧摊销压力,公司拟在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情况下,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8年6月19日。
后续,公司将结合市场环境、实际经营需要、产能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持续评估该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如后续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实施方式或募集资金用途调整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2026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与会董事认为,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进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8年6月19日。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中辰股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田勇韩文娟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