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长顺)
本人作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吴长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出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缆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国际大电网绝缘电缆中国研究委员会副主任,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中电线缆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州市金西生态农业种植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4次,召开董事会8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及股东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会出席董事会情况情况应出席是否连续两次实际出席董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未亲自参加董事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次数次数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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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战略委员会1100提名委员会2200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就重大投资决策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日常沟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短期、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决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推动公司稳定持续地发展,切实履行了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会议,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地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20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审查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年报期间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重点工作进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认真解答投资者提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本人还充分利用出席股东会的时间,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六)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公司披露的有关公告,勤勉认真履职,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及时了解公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现场工作时间累计18天。其中,本人作为行业专家参加了公司2025年新产品鉴定会,会上听取了公司新产品的研发进程、样品试制、技术总结、检验情况和用户使用情况等汇报,并核查了相关佐证资料。会上与公司技术部门及管理层就电线电缆产业发展前景、新产品研发方向及市场前景等进行了沟通交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的议案》,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以及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将相关交易确认为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了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
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对换届选举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提名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人通过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方面情况的了解,基于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认为其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了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津贴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该薪酬方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不
断提升履职专业水平,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董事会秘书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页无正文,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独立董事:
吴长顺: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