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中辰电缆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78号)同意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0537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70537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尚未支付的不含增值税保荐费及承销费6053755.66元后的余额为人民币
564483244.34元,已于2022年6月7日存入苏州银行宜兴支行51287500001158银行账号。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776894.20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1760105.80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截至2022年6月7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2]NJAA20135号《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累计投入15000.00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金额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减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尚未使用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41176.01万元,未使用金额占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73.30%,上述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为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暂未建设,该部分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56448.32
减: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5000.00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
减: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补充流动资金249.61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0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146.98
加:募集资金账户利息/理财收入及手续费净额557.1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6608.83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累计投入15000.00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金额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减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尚未使用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41176.01万元,未使用金额占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73.30%,上述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为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暂未建设,该部分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具体情况
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56448.32
减: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5000.00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393.32
减: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补充流动资金249.61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0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146.98
加:募集资金账户利息/理财收入及手续费净额575.4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8233.8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分别与相关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设立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该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公司设立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该专户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认购结构性存款,不用作其他用途。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公司设立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专项账户,与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里牌支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该专户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实施监管,不用作其他用途。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本期利息/理财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合计收入余额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
51287500001158163457432.45103522.37163560954.82
兴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
394000693013000198313---
兴城西支行(注1)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
04092700000018610.110.11
兴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
78050122000308929102630856.4574839.99102705696.44
兴支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
320223003101000013196116066795.174606.3816071401.55
份有限公司十里牌支行
合计282155084.18182968.74282338052.92
注1:鉴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3年9月22日注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城西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销户余额249.6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账户号为394000693013000198313,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请详见“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3393.32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1253327.2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项目费用总数自筹资金支付金额置换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用6997151.89943396.23943396.23
审计及验资费用715094.34--
律师相关费用566037.74--
资信评级费用235849.06235849.06235849.06
信息披露费188679.25--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74081.9374081.9374081.93
合计8776894.201253327.221253327.22上述置换金额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XYZH/2022NJAA20154号)。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工业自动化用高柔性电缆和轨道交通用信号电缆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从2024年6月20日调整至2025年6月19日。2023年度,考虑到在宏观上仍存在国内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以及海外市场的复杂性、不确定性上升等问题,公司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因而无法在前次调整的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出具《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工业自动化用高柔性电缆和轨道交通用信号电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5年6月20日调整至2026年6月19日。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与会董事认为,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进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7年6月19日。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中辰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及三会文件等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辰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中辰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田勇韩文娟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附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6176.0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000.00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是否已改募集资金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截至期末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本报告是否达项目可行
变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投入金累计投入投资进度状态日期期实现到预计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含部分改总额额金额(2)(%)(3的效益效益生重大变变))=(2)化
/(1)承诺投资项目
1.工业自动化用高柔性电缆和轨
否41053.7041053.700.000.00-2027年6注月19日0不适用否道交通用信号电缆建设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否16000.0015122.31注0.0015000.0099.19%不适用0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7053.7056176.010.0015000.00--0--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不适用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不适用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不适用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适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不适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本期不涉及,前期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八)、1所述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详见本报告三、(四)、1所述金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不适用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不适用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除规定的补流及现金管理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不适用题或其他情况注: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7053.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77.6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6176.0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金额的缺口部分相应调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调整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从16000.00万元变更为15122.31万元。
2022年下半年以来,出于谨慎考虑,工业自动化用高柔性电缆和轨道交通用信号电缆项目暂未建设,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工业自动化用高柔性电缆和轨道交通用信号电缆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5年6月19日。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再次延期,拟将工业自动化用高柔性电缆和轨道交通用信号电缆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6年6月19日。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再次延期,拟将工业自动化用高柔性电缆和轨道交通用信号电缆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7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