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3证券简称:中辰股份公告编号:2026-034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1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氿南路8号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杜南平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4人,代表股份212963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266%。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
21110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8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1人,代表股份1859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3人,代表股份3929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82%。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
207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81人,代表股份1859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9%。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290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6%;反对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弃权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71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38%;反对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4%;弃权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8%。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2922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5%;反对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87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39%;反对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13%;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2911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7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66%;反对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12%;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2%。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292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3%;反对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93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66%;反对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13%;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2%。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76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14%;反对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59%;
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76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14%;反对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59%;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7%。
关联股东中辰控股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2904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反对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70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61%;反对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90%;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9%。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2904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70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34%;反对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17%;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李化律师、聂若渐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
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