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6证券简称:中英科技公告编号:2026-013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
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金亚科技、周旭辉、2014500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投资者年报尚余万立信
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
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
2015年重组、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
保千里、东北证券、
投资者2015年报、2016
银信评估、立信等1096万元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年报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
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
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
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民,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至今在立信执业;2023年-2025年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5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蔡钢,201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至今在立信执业;2021年-2025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曹佳,200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至今在立信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公司拟支付立信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50万元(不含税),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不含税),审计费用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审计工作量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2026年度审计费用。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含2026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费用。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含2026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