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69号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80万元至42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160万元至240万元。4月29日,你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285.15万元,扣非净利润为-1430.20万元。你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实际业绩数据差异较大,业绩预告披露信息不准确。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6年修订)》第1.4条、第5.1.1、第6.2.1条的规定。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1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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