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8证券简称:信测标准公告编号:2026-002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测标准”)于2026年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1、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
可提前支取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3、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
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委托理财金额、选择
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监督,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投资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自有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
行委托理财,规范管理,控制风险;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和数量等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监督,公司财务部及审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
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1、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
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了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
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投资回报,保障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