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本人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
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5年3月20日起,由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光学工程专业。2004年8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大学,现任深圳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副教授,从事光电检测、光纤传感相关研究与教学工作。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了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3项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主持1项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3项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已合作发表学术论文近90篇,获授权发明专利4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5项,软件著作权登记6项。2019年3月至2025年3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决策工作。
(二)独立性说明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6次董事会、5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应出席任期内召开的4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董实际出席董委托出缺席董是否连续两次出席股东事会次数事会次数席董事事会次未亲自参加董会次数
(现场/通会次数数事会会议讯方式)张敏4400否2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严格遵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财务监督职责,推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提出优化建议,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同时,严格审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严格遵守《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召集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保障激励计划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助力公司吸引、留存核心优秀人才,夯实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基础。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
严格遵守《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出席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选等事项,从严开展任职资格、背景履历及工作经验的审慎核查,确保相关人选具备岗位胜任能力;同时对候选人专业背景、公司治理理念等进行全面考察研判,为公司相关人事决策提供专业支撑。履职过程中,积极关注公司治理多元化建设,助力公司持续完善治理架构、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
严格遵守《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履行委员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董事会战略性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建议,深度参与重大战略决策研讨论证,助力公司精准把握资本市场发展机遇,推动公司战略落地与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期合法权益。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规定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进行现场调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机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4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主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及时跟进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内部制度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
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市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对于需董事会审议议案,都事先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管理层人员保持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内控情况。
3、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广东瓦力科技有限公司、吕杰中先生合资设立了“信测标准(苏州)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各方均以现金出资,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800万元,占比60%;广东瓦力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00万元,占比20%;吕杰中先生认缴出资600万元,占比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共同出资方吕杰中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担任公司董事长,是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已经由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激励情况2025年3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4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7467股。
(三)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的审查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均在董事会审议前,对董事候选人和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从业经历等相关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本人认为本次选举和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上述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满足对应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有关任职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2025年任期内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已于
2025年3月20日任期届满离任,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
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敏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