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8证券简称:信测标准公告编号:2025-117 债券代码:123231债券简称:信测转债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测标准”)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7月31日(星期四)下午 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7月3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内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的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60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00《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1.00√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 3.00√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特别事项说明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涉及提案1、提案2、提案3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7月30日8:30至12:00,13: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601 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以及传真登记。 信函请在2025年7月30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邮件请在2025年7月 30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邮箱。来邮请至:emtek@emtek.com.cn(邮件标题请注明“股东会”字样);来信请寄: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601公司证券部收,邮编:518054。(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张旭 会议联系电话:0755-86537785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601。 邮政编码:518054(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 会议地点,并携带《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50938 投票简称:信测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7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上午9:15至 2025年7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信测标 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表决意见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同意反对弃权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1.00√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2.00√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3.00√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按照其个人意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 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委托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附件3: 参会股东登记表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股东地址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股东账户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联系地址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