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
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权和义务,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并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推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第五届审计委员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会第一次会议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2025年3月28日3.《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4.《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审部门工作汇报》第五届审计委员1.《关于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
会第二次会议案》
22025年4月24日2.《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内审部门工作汇报》第五届审计委员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
会第三次会议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
32025年8月15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的内审部门工作汇报》1.《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
第五届审计委员
42025年10月23日其摘要的议案》
会第四次会议2.《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内审部门工作汇报》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关于公司可转换债券部分募投
第五届审计委员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52025年11月18日
会第五次会议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3.《关于对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股东会会议,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以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履职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以及股东会,根据
《公司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
决策程序、决议事项以及决议的执行进行了严格监督,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内控得到进一步健全;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地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存在重大错误和遗漏。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
3、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真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等内容,重点关注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实际控制人和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发展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发生较大或重大的关联交易,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5.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规范执行了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各项内部控制活动有效,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监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联络与沟通,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效落实,为公司持续有序和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
7.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审计及监督作用,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时关注审计工作进展,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高效完成。
三、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202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原则,充分
发挥监督、指导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审计委员会还将密切关注和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指引,及时充分地掌握监管重点,以更好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