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8证券简称:信测标准公告编号:2025-208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高磊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28578795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高磊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未来3个月内(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11月7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779157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3016041股后总股本的3.00%)。
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可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拟减持的股份数量不变,减持比例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高磊女士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其在前述减持计划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22597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3100000股,合计共减持5359700股,现股份减持计划已期限届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股东名减持方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比减持期间称式(元/股)(股)例
集中竞2025.10.1725.7322597000.93%价高磊
大宗交2025.9.119.8213000000.53%
易2025.10.2821.3018000000.74%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43496348股,本次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均已按最新总股本计算。
2、以上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股东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股数(股)占总股本比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例
合计持有股份4074557017.79%4074557016.73%
其中:无限售条件
吕杰中101863934.45%101863934.18%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3055917713.35%3055917712.55%
合计持有股份1015000.04%1015000.04%
孙颖俐其中:无限售条件
609000.03%609000.03%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406000.02%406000.02%
合计持有股份3247526914.18%3247526913.34%
吕保忠其中:无限售条件
00.00%3247526913.34%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3247526914.18%00
合计持有股份2857879512.48%232190959.53%
高磊其中:无限售条件
2857879512.48%232190959.53%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
合计10190113444.50%9654143439.65%
注:1、从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228988343股变更为243496348股。本次减持前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总股本
228988343股计算,本次减持后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243496348股计算。2、相关比例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的结果,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为准。
三、其他有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高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安排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5、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支付给公司的,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6、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高磊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高磊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系正
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高磊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