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8证券简称:信测标准公告编号:2025-096
债券代码:123231债券简称:信测转债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测标准”)
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1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部分达标,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解除限售,持有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995股;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持有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256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合计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8555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共计
891859.78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本次回购注销88555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的0.05%,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为9.5574元/股。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4、经计算,“信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5.76元/股调整为25.77元/股。本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5年5月19日,本次“信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无需暂停转股。5、在不考虑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的情况下,公司总股本由
161225135股减少至16113658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161225135.00元减
少至161136580.00元。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1、2021年9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公告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 9月 27日和 2021年 10月 8日披露公告。
2、2021年10月13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年10月28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2021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0)。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73名,授
予限制性股票总数164.77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12月24日。
5、2022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9.08万股调整为49.436万股,授予价格由24.93元/股调整为14.49元/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102500股调整为
17425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4.4882元/股。参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人员中有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425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4.4882元/股。确定2022年8月31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4.49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49.43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6、2022年 9月 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493360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
113471090股的0.43%;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人数为53人;授予价格为14.49元/股,上市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
7、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425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4.4882元/股。
8、2022年 12月 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2)。公司对离职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425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13964450股减少至113790200股。9、2023年6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
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5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87286股。
10、2023年12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同意对12名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原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4年 2月 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公司对离职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472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
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13790200股减少至113535480股。
12、2024年3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4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5828股。
13、2024年6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5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96583股。
14、2025年2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同意对22名激励对象(其中10名由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部分达标,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解除限售,1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5、2025年3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4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7467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其中1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部分达标,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解除限售,持有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995股;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持有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2560股。合计
22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将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8555股限
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参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人员中10名由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部分达标,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解除限售,持有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995股;1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持有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2560股;合计22名激励对象,持有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8555股。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8555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5574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本次变动后类别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1、有限售条
4850556330.09%-885554841700830.05%
件股份
其中:高管
4668571628.96%4668571628.97%
锁定股股权激励限
18198471.13%-8855517312921.07%
售股
2、无限售条
11271957269.91%11271957269.95%
件股份
总计161225135100.00%-88555161136580100.00%
注:1、上表不考虑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股权激励解
禁所导致的公司股份变动,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结构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的影响根据《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之“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条款规定,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
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根据上述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情况,“信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0=25.76元/股;
A=9.5574元/股;
k=-88555/161225135=-0.05%;
P1=(P0+A×k)(/ 1+k)=25.77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经计算,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信测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25.77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5年5月19日,本次“信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无需暂停转股。
五、验资及注销完成情况
(一)、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5月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5】第 ZE10266 号。信测标准本次由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减少股本人民币88555.00元,不考虑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的情况下,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61136580.00元、股本人民币161136580.00元。
(二)、注销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88555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不考虑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的情况下,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5%,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
六、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