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秋田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田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秋田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3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9768867.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3831132.08元,其中超募资金人民币19683.7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01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01月25日出具“天健验[2021]3-2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序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本报告期投入金额项目
号(2023年12月31日)(2023年)
1募集资金净额693831132.08-
2减:对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174101427.3324039890.41
3银行手续费8842.873567.56
14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40885331.2411504260.19
5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560606193.1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01月2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于2021年02月18日与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赣州市秋田微电子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02月18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银行专户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用序号开户行名称账户名称银行账户余额(元)途中国银行股深圳秋田微
份有限公司总账户、超
1电子股份有7562744805534029649.55
深圳公园大募资金限公司地支行中国建设银深圳秋田微44250100005700004研发中心
211158464.09
行股份有限电子股份有819建设项目
2公司深圳龙限公司
岗支行中国建设银触控显示赣州市秋田行股份有限36050181016400000模组赣州
3微电子有限3232520.95
公司赣州开776生产基地公司发区支行项目新型显示中国银行股器件建设赣州市秋田份有限公司及电子纸
4微电子有限7692745580812185558.53
深圳公园大模组产品公司地支行生产线项目中国建设银深圳秋田微理财产品行股份有限442501000057000045电子股份有540000000.00(结构性公司深圳龙819限公司存款)岗支行
合计560606193.12-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基于对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整体布局优化的考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0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0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同时,由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将进行变更,基于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和业务开展特性的考虑,相应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前变更后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宗地号为实施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金源工业区G08406-0133 的土地)实施方式深圳租赁与装修厂房建设深圳产业基地自有厂房建设
3由于公司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进行变更,为了保
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在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同步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以更好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调整后投资估算金额投资估算金额工程或费用名称工程或费用名称(万元)(万元)
1建设投资4093.161建设投资4093.16
1.1软硬件设备投资3334.451.1软硬件设备投资3334.45
1.1.1新增设备投入2788.681.1.1新增设备投入2788.68
1.1.2新增软件投入545.771.1.2新增软件投入545.77
1.2场地投入639.501.2场地投入495.50
1.2.1场地租赁144.001.2.1场地租赁-
1.2.2装修费用495.501.2.2装修费用495.50
1.3预备费119.221.3预备费263.22
项目总投资4093.16项目总投资4093.16
注:本次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仅涉及将场地租赁投入调整至预备费,项目总投资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04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03月0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03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9628374.59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951886.79元,共计
43580261.38元。本次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03月0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4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38号)。
具体情况如下:
1、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置换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拟自筹资金预置换金序号项目名称投入的金额先投入金额额
1触控显示模组赣州生产基地项目28582.693962.843962.84
2新型显示器件建设项目6399.340.000.00
3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4624.190.000.00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093.160.000.00
5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00
6合计49699.383962.843962.84
2、已支付发行费用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02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3951886.79元,公司已全部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自筹资金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不含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置换金额
税)
4976.89395.19395.19
注:公司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49768867.92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33018867.92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6750000.00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无项目募集资金节余。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06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2021年07月09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5《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深圳产业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超募资金19683.73万元投资建设深圳产业基地。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深圳产业基地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金已投入使用金额为:543.94万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12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审计部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3年0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0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审计部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发生的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逾期未收回逾期未收回理财具体类型资金来源现金管理发生额未到期余额的金额已计提减值金额
6现金管理募集资金57202.68(注)55732.060.000.00
注:指在报告期内现金单日最高余额,即在报告期内单日该类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合计数的最大值。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抽查凭证以及沟通交流等多种形式,对秋田微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査方式主要包括: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秋田微关于募集资金情况的相关公告,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并与秋田微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秋田微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信证券对秋田微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7(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付爱春朱锦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8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9383.112023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03.9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410.1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截止报是否已本报告截至期末投告期末是否达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变更项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报告期投入截至期末累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期实现
资进度(3)=累计实到预计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目(含部诺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投入金额(2)用状态日期【注1】的效益
(2)/(1)现的效效益大变化
分变更)【注2】益承诺投资项目触控显示模组赣州生
否28582.6928582.69704.178632.3130.20%2025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否产基地项目新型显示器件建设项
否6399.346399.340.00603.369.43%2025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否目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
否4624.194624.19759.03899.5019.45%2025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否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4093.164093.16426.65731.0317.86%2025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否
【注3】
补充流动资金否6000.006000.000.006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
9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9699.3849699.381889.8516866.20--------
超募资金投向
深圳产业基地否19683.7319683.73514.14543.942.76%2025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9683.7319683.73514.14543.94--------
合计--69383.1169383.112403.9917410.14----0.000.00----
【注1】(1)公司募投项目“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是因宏观环境的变化,不可避免地对项目建设进度产生了一定影响。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募投项目“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
03月31日。募投项目“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03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由于“深圳产业基地”项目所涉建设用地流转采用土地线上招拍挂程序且属原始地貌出让,导致土地使用权属转让流程及前期开发手续的办理过程较为复杂,耗时长于预期。同时,为了满足智能化生产的要求,厂房建设、工艺布局及环评等要求提升。基于上述情况,公司结合项目的实际进展及不可预期因素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的影响,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基于审慎性原则,拟将“深圳产业基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将调整到“深圳产业基地”项目所属地块,基于“深圳产业基地”目前的实际情况,同时涉及实施方式和内(分具体项目)部投资结构发生变更,导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在原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内完成,因此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触控显示模组赣州生产基地项目”、“新型显示器件建设项目”和“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前期在实施过程中受到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拟采购的设备需要一定的采购周期和安装调试过程,设备到位时间预计有所延后。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研究,拟将“触控显示模组赣州生产基地项目”、“新型显示器件建设项目”和“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3年0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0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不适用变化的情况说明
10公司于2021年06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07月09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深圳产业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19683.73万元投资建设深圳产业基地。公司独立董事和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金已投入使用金额为:543.94万元。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金源工业区”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宗地号为 G08406-0133 的土地)”,该事项已经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施地点变更情况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深圳租赁与装修厂房建设”变更为“深圳产业基地自有厂房建设”,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施方式调整情况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1年03月0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03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9628374.59元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951886.79元,共计43580261.38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已全部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不适用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不适用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1)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12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审计部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用途及去向
(2)公司于2023年0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0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审计部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
11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不适用情况
注2:公司募投项目处于建设期内尚未达到可以使用状态,2023年度暂不产生效益。
注3:由于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进行变更,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在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同步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以更好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仅涉及将场地租赁投入调整至预备费,项目总投资不变。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04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注4:若出现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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