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9证券简称:秋田微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10万元(税前),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
用由公司实报实销;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制度领取相应报酬,基本工资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年度效益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确定;未在公司兼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经核算,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如下表:
从公司获得的姓名职务任职状态税前报酬总额注1(万元)
黄志毅董事长现任0.00
陈稳见董事、总经理现任129.33
简廷宪董事、副总经理现任102.16
张凤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注2111.96
宋萍萍独立董事现任10.00
柴广跃独立董事现任10.00杨轶彬独立董事现任10.00注董事离任2
王亚彬90.00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
李正国副总经理现任119.77
洪俊斌副总经理现任89.08
石俊财务负责人现任70.61
王细昂副总经理现任83.66
合计826.57注1: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年度绩效评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含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拟支付的部分年度绩效薪酬。根据编报规则,薪酬总额的披露口径为按照权责发生制应归属本报告期的年度现金薪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尚未完成,其薪酬总额为预估数据。
注2:报告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了治理结构,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并增设职工代表董事;增设职工代表董事后,董事会仍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鉴于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非独立董事辞任,同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及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规模,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10万元(税前),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2、在公司兼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制度领取相应报酬,具体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3、未在公司兼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制度领取相应报酬,具体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其他规定
1、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工作完成情况及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确定,按照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考核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
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并应当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
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如涉及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
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6、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