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9证券简称:秋田微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0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5月0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金源路39号公司会议
室二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志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58877051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9.06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860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3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0人,代表股份272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3人,代表股份19659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69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0人,代表股份272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4%。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03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9%;
反对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9%;弃权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2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537%;反对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22%;弃权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1%。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03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9%;
反对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9%;弃权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2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537%;反对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22%;弃权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03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9%;
反对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9%;弃权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2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537%;反对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22%;弃权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0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9%;
反对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9%;弃权18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537%;反对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22%;弃权18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04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2%;
反对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9%;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3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919%;反对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22%;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04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2%;
反对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9%;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3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919%;反对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22%;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04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2%;
反对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9%;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3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919%;反对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22%;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04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2%;
反对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9%;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3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919%;反对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22%;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001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0%;
反对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0%;弃权11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918%;反对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22%;弃权11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公司关联股东深圳市金信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04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2%;
反对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9%;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3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919%;反对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22%;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高兰律师、赵江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5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