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秋田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田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就秋田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3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9768867.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3831132.08元,其中超募资金人民币19683.7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01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01月25日出具“天健验[2021]3-2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原募集资调整后拟投本次调整前项目达募集资序累计投入募项目名称金承诺投入募集资金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金投资号集资金金额资总额金额日期进度
1触控显示模组赣州28582.699508.03已终止9508.03-生产基地项目
新型显示器件建设
26399.34633.24已终止633.24-
项目电子纸模组产品生
34624.1910976.812025年12月31日2293.7220.90%
产线项目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093.164093.162025年12月31日921.9122.52%
5补充流动资金6000.006000.00已完成6000.00100.00%
6深圳产业基地19683.7340924.462025年12月31日8076.3019.73%
合计69383.1172135.70-27433.20-
注:“触控显示模组赣州生产基地项目”“新型显示器件建设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按项目终止时累计投入金额计算,“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按其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加上“新型显示器件建设项目”终止后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包括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计算,“深圳产业基地”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按其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加上“触控显示模组赣州生产基地项目”终止后对
应的剩余募集资金(包括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计算。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在账情况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7958.86万元(包括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序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名称账户名称银行账户存储方式
号余额(元)活期及协定
28513246.2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深圳秋田微电子存款
1756274480553司深圳公园大地支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结
350000000.00构性存款)活期及协定
49992.4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深圳秋田微电子4425010000570存款
2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股份有限公司0004819理财产品(结
100000000.00构性存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赣州市秋田微电活期及协定
37692745580811025333.84
司深圳公园大地支行子有限公司存款
合计479588572.58-
注: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09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完成及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过审慎研究,拟对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本次调整前项目达到本次调整后项目达到项目名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7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7年12月31日深圳产业基地2025年12月31日2027年12月31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公司募投项目“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原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的实施,持续加大项目投入,全力推进产线建设并完善人员配置体系。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基本构建电子纸产品量产能力,并实现了小批量出货。公司结合技术研发和客户开发进度,对募投项目“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建设实施动态控制,在满足当前公司生产和研发需求的基础上,合理控制产能扩张和募集资金使用节奏,保障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与预期效果,实现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公司审慎控制了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导致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比原计划放缓。为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基于审慎原则,公司拟将“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7年12月31日。
2、公司募投项目“深圳产业基地”原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自“深圳产业基地”项目立项以来,积极推进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土地的招拍挂和环评、安评等备案及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由于“深圳产业基地”项目所涉建设用地流转采用土地线上招拍挂程序且属原始地貌出让,导致土地使用权属转让流程及前期开发手续的办理过程较为复杂,耗时长于预期;同时,为适配智能化生产标准,公司对厂房建设标准、生产工艺布局进行了优化升级,同步提高了环评、安评等合规要求,导致项目工程实体建设、竣工验收、生产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工作相应顺延,资金支付节奏亦随之调整,项目实施进度有所滞后。
截至公告披露日,“深圳产业基地”项目工程实体建设已基本完工,即将进入验收阶段,生产线建设相关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公司结合项目建设实际进展情况及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基于审慎原则,拟将“深圳产业基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7年12月31日。
3、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效率,实现研发、生产、管理等核心环节的统筹协同与深度融合,提升整体运营管理水平及决策效率;同时,为有效优化项目建设成本与效益配比,通过办公环境的改善,增强对研发技术人才的吸引力与留存力,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深圳租赁厂房建设调整至深圳产业基地自有厂房建设,实施地点同步调整至“深圳产业基地”。截至公告披露日,“深圳产业基地”项目工程实体建设已基本完工,即将进入验收阶段,生产线建设相关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质量,根据“深圳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实际进展情况,同时充分考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周期,基于审慎原则,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7年12月31日。
五、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情况
公司对本次延期实施的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期收益进行了重新论证。募投项目“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深圳产业基地”
可行性与必要性均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并对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六、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仅对募投项目“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深圳产业基地”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战略与ESG委员会
2025年12月0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全体委员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深圳产业基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深圳产业基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为2027年12月31日。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付爱春朱锦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