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9证券简称:秋田微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投项目“深圳产业基地”的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3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9768867.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3831132.08元,其中超募资金人民币19683.7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01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01月25日出具“天健验[2021]3-2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01月2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于2021年02月1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市秋田微电子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02月18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2月19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0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0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现阶段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终止了“触控显示模组赣州生产基地项目”与“新型显示器件建设项目”,并将“触控显示模组赣州生产基地项目”终止后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深圳产业基地”,将“新型显示器件建设项目”终止后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同时,对终止的募投项目“触控显示模组赣州生产基地项目”原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8月28日、2024年09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账户募集资金用途账户状态中国银行股份有深圳秋田微电子
限公司深圳公园756274480553总账户、超募资金存续股份有限公司大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深圳秋田微电子份有限公司深圳44250100005700004819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存续股份有限公司龙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赣州市秋田微电触控显示模组赣州份有限公司赣州36050181016400000776已销户子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新型显示器件建设赣州市秋田微电限公司深圳公园769274558081及电子纸模组产品存续子有限公司大地支行生产线项目
三、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拟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投项目“深圳产业基地”的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开立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0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投项目“深圳产业基地”的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08月2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业务办理及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