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0证券简称:南极光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参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8万元(含税)/年,按月支付,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
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先考核再兑现。
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三、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
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刻生效,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经审议通过之日止;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经审议通过之日止。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