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年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执行了鉴证的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工作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
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3月1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六次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
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
(三)2025年4月2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
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