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2证券简称:易瑞生物公告编号:2026-041
债券代码:123220债券简称:易瑞转债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81967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28196700元,转股期限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9年8月17日。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由405068249股增加至
405077895股,注册资本由405068249元变更为405077895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由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5068249元。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5077895元。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405068249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05077895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05068249股,无其他类别股。405077895股,无其他类别股。
第一百五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第一百五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
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
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的有关规定,并履行如下职责:
1修订前修订后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维护制度的有效执行,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定期报告草案的编制工作,督促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部门按时提供定期报告有关内容,按照规定汇总形成定期报告草案;建议审计委员
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建议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并披露;在职责范围内关注定期报告的重大异常情形并及时开展核实,发现问题的,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三)负责及时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重大事件信息,向董事会报告,并按照规定编制临时报告,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四)负责办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负责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登记、保管和报送工作。
(五)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订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维护制度的有效执行,按照规定登记、保管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六)及时汇集属于董事会、股东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保会议记录如实反映会议情况,确保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发现公司的公司章程、组织机构设置和
职权分配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发现财务信息、内部控制问题或者违法违规线索的,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八)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协调公司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投资者、董事、中介
机构、媒体、证券监管机构等之间的信息沟通,确保联络渠道的畅通。
(九)关注有关公司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澄清
2修订前修订后
等符合规定的处理建议,督促董事会等有关主体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问询。
(十)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确保独立董事
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
间的信息畅通,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十一)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
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要求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十二)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
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三)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管理公司股东名册,每季度核实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持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
(十四)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一百五十四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良好的
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
第一百五十四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履行职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财务、责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会计、审计、法律合规、金融从业或其他与履德和个人品德。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除应当符合本章程第九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
十九条的情形外,同时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处罚;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除应当符合本章程第九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十九条的情形外,同时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三)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的其他情形。管理措施;
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公司应当及时披(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露拟聘任该人士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影响上市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并提示相关风险。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公司应当及时披
3修订前修订后
露拟聘任该人士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影响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一百五十五条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公司经
第一百五十五条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事会秘书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应当明确区分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会秘书和其他职务的职责,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变更的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人员全权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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