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以认真、独立、审慎的态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袁若宾,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中山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月至2007年9月任广东烟草广州市有限公司职员,2007年10月至2010年6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顾问,2010年7月至2011年5月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董事,2011年5月至2019年6月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总裁,
2020年9月至2023年6月任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23年7月至今
任广东高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月13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无缺席董事会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出
1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表: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是否连续两出席股本报告期应参实际出席董事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次未亲自参董事姓名东会次加董事会次数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加董事会会数议袁若宾5500否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召集并主持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全体委员充分沟通讨论,对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核、评估及监督,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资质、履职能力方面进行审查,对其年度履职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监督,并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积极与内审部保持沟通,定期听取内审部工作报告和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并组织召开了年度审计事前、事后沟通会,深入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与媒体报道情况,了解广大投资者关注的问题。本人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本人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15天。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共计4次,主动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多、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
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三)续聘年度审计机构情况3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定期报告情况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所有定期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审阅公司重大事项,积极关注公司运营情况,运用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促进公司重大事项科学决策,助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袁若宾
2026年4月24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