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1页
三、附件……………………………………………………………第12—20页
(一)募集资金使用对照表………………………………………第12—14页
(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第15—16页
(三)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7页
(四)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8页
(五)执业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第19—20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7807号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卡龙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曼卡龙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曼卡龙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曼卡龙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曼卡龙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20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曼卡龙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曼卡龙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2页共20页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5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7168864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08元,共计募集资金69059.9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28.7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8231.2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材料制作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47.2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68083.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8083.99
项目投入 B1 6485.50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179.13
项目投入 C1 9594.45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340.9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16079.95
第3页共20页项目序号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520.0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55524.1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5524.10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分别与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和杭州银行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1月31日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3月26日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6月6日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分别与江苏曼卡龙珠宝有
限公司、宁波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安徽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湖北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签
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7月1日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与深圳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8月28日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分别与北京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陕西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5年9月30日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与辽宁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重庆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5年12月18日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分别与福建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江西曼卡龙珠宝有限
公司、四川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第4页共20页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5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和2个证券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08520104008806650172607.08活期存款
限公司萧山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1040160023799557340658132.56活期存款
司高新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104106000038404416925352.46活期存款
司高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1914618810001211079.85活期存款
司杭州湖墅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1916181210001181412.18活期存款
司杭州湖墅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1916181010001361416.46活期存款
司杭州湖墅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191618131000137920.59活期存款
司杭州湖墅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53562310001197339.44活期存款
司杭州湖墅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1921561310001435087.17活期存款
司杭州湖墅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9917344210002155151.13活期存款
司杭州湖墅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391989501000179695.61活期存款[注1]
司杭州湖墅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19235970100000.00活期存款[注1]
司杭州湖墅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19241478100020.00活期存款[注1]
司杭州湖墅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1924148710002486825.84活期存款[注1]
司杭州湖墅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8919540510001338985.28活期存款[注1]
司杭州湖墅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滨盛路证券营170700000696100000000.00证券账户[注2]业部
第5页共20页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上海黄浦区雁荡路162106829935000000.00证券账户[注2]证券营业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104016001801865810000000.00结构性存款[注2]
司高新支行
合计555241005.65[注 1]公司为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2]该证券账户和结构性存款账户余额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和证券公司理财产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6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并将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为不超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项目”通过对全渠道项目的建设投入,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信息化水平,为公司业务运行、经营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计划通过线下渠道推广的投入实现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构造起辐射范围更广的“慕璨”
品牌线下营销渠道,以期为相关培育钻产品未来在全国范围内的营销打下良好基础。上述两
第6页共20页个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1.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
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起至今,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以及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本地商业办公房产市场持续调整,商业办公房产市场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尚未选定合适的拟购办公房产。为实现资金资源的最优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进度,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项目”以自有资金租赁办公房产
的方式先行实施,待全国商业办公房产市场相对稳定且公司选定合适的拟购办公房产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相关办公房产继续实施“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项目”。
2.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公司于
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减场地租赁及物业、营销推广金额,调增产品开发及铺货资金,该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亦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根据目前的市场发展情况调整体验中心建设数量,调减体验中心租赁及物业、体验中心设计及装修、软硬件购置的金额,调增品牌及创意营销推广的金额,该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亦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第7页共20页投资总额。
(三)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名称及住所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优化工作协同,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名称及住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的实施主体名称及住所,将住所为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055号11幢5层的“‘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实施主体上海慕璨珠宝有限公司迁至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
号 2 幢 B2-303-313 室,同时将实施主体名称变更为浙江慕璨珠宝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仅为对实施主体的公司名称和住所的变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实质性变更,对“‘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的实施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拟新建 84 家“曼卡龙@Z 概念店”,主要分布在华东、华南、华中、华北和西部地区重点省市自治区,变更前具体的实施地点分布如下:
地区省份/自治区体验店数量合计安徽3江苏13华东地区山东437上海4浙江13福建4华南地区广东611广西1河南2湖北5华中地区11湖南2江西2北京5华北地区河北316辽宁2
第8页共20页山西3天津3陕西3西部地区四川39重庆3合计8484根据业务发展规划与整体布局需要,为更有效地推进门店拓展工作,进一步完善“曼卡龙@Z 概念店”的布局体系,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情况如下:
地区省份/自治区体验店数量合计安徽4江苏10华东地区山东231上海2浙江13福建3华南地区8广东5河南2湖北5华中地区11湖南2江西2北京13辽宁2华北地区17山西1天津1陕西6西部地区17四川5
第9页共20页地区省份/自治区体验店数量合计重庆6合计8484
公司本次调整“‘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需要所作出的决策。此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变更,亦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满足“‘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促进募投项目便捷开展,提高募投项目建设效率、后期运营效率。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江苏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宁波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安徽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湖北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深圳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作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陕西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作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辽宁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重庆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作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江西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福建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四川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作为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六)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我国培育钻石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在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变化、原材料价格涨跌及终
第10页共20页端消费需求波动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下,近年来我国培育钻石的产能规模持续扩张,在生产端
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在产业链下游消费应用环节,受终端消费习惯、消费者市场教育尚未普及等原因,我国培育钻石的市场渗透率增长较为缓慢,不及预期。公司在体验店建设过程中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因而本项目整体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更加高效、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将“‘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7月31日调整至2027年12月31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11页共20页附件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8083.9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594.45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注1]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079.95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注1]是否已改变调整后截至期末截至期末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本年度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是否发生和超募资金投向承诺投资总额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日期实现的效益预计效益分改变)(1)(2)(3)=(2)/(1)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否27400.0033600.009530.7816006.3847.642026-7-31152.89否否目全渠道珠宝一体
化综合平台建设否32300.0032300.0063.6773.570.232026-7-31[注2]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
“慕璨”品牌及
否8383.992183.992027-12-31不适用不适用否创意推广项目
合计-68083.9968083.999594.4516079.95----
第 12 页 共 20 页(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主要系该项目于 2024年开始实施,目前仍处于建设期,投入人工和费用较高,销售尚未稳定,整体仍在推广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线下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存在部分门店开立进展略慢于预期的情况,导致项目未达预期效益。公司根据消费群体的需求、市场发展状况,结合已开设直营店的渠道进度以及后续自身发展需要,灵活调整直营店开店时间和实施地点,从而更加合理地调配募投项目资源、优化内部管理,提高项目运行效率,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扩大公司的品牌知名度。
(2)“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项目”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以及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公司尚未选
定合适的拟购办公房产。为实现资金资源的最优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进度,经公司综合分析、审慎决策,该项目将暂以租赁办公房产的方式先行实施。待全国商业办公房产市场相对稳定且公司选定合适的拟购办公房产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相关办公房产继续实施该项目。
因该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公司先行使用自有资金用于租赁办公房产。本期投入金额主要用于数字化系统的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搭建,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投入未达到预期进度。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更加高效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经公司审慎研究,将“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7月31日调整至2028年12月31日,并对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3)在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变化、原材料价格涨跌及终端消费需求波动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下,近年来我国培
育钻石的产能规模持续扩张,在生产端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在产业链下游消费应用环节,受终端消费习惯、消费者市场教育尚未普及等原因,我国培育钻石的市场渗透率增长较为缓慢,不及预期。公司在“‘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体验店建设过程中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因而本项目整体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公司通过自有资金线上渠道运营“慕璨”培育钻石品牌,持续深化“慕璨”的品牌孵化,研发并上新核心主题系列,进一步夯实品牌资产。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更加高效、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经公司审慎研究,将“‘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7月31日调整至2027年12月31日,并对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第13页共20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四(四)之所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四(二)之所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之所述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未完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末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二)之所述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注1]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和“‘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将“‘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的 62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即“‘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 27400 万元调整为 33600 万元,调增 6200 万元;“‘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8383.99万元调整为2183.99万元,调减6200万元[注2]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调整后计划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8年12月31日
第14页共20页附件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改变后项目拟投入截至期末实际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预定改变后的项目对应的本年度本年度是否达到
改变后的项目募集资金总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可使用状态可行性是否发原承诺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实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1)(2)(3)=(2)/(1)日期生重大变化“曼卡龙@Z 概念 “曼卡龙@Z 概念
33600.009530.7816006.3847.642026-7-31152.89否否店”终端建设项目店”终端建设项目
“慕璨”品牌及创“慕璨”品牌及创
2183.992027-12-31不适用不适用否
意推广项目意推广项目
合计-35783.999530.7816006.38----
募投项目 “‘曼卡龙 @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 和 “‘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 投资金额的调整,主要基于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因培育钻石市场渗透率不及预期,公司放缓“慕璨”项目实施节奏,同时为满足曼卡龙品牌全国扩张及线下门店建设需求、优化资源配置,拟将“慕璨”项目中6200万元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募集资金调整至 “曼卡龙 @Z 概念店” 项目,后续 “慕璨” 项目将利用剩余募集资金及自有、自筹资金继续推进,此举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并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主要系该项目于 2024 年开始实施,目前仍处于建设期,投入人工和费用较高,销售尚未稳定,整体仍在推广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线下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存在部分门店开立进展略慢于预期的情况,导致项目未达预期效益。公司根据消费群体的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需求、市场发展状况,结合已开设直营店的渠道进度以及后续自身发展需要,灵活调整直营店开店时间和实施地点,从而更加合理地调配募投项目资源、优化内部管理,提高项目运行效率,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扩大公司的品牌知名度。
第15页共20页改变后项目拟投入截至期末实际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预定改变后的项目对应的本年度本年度是否达到
改变后的项目募集资金总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可使用状态可行性是否发原承诺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实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1)(2)(3)=(2)/(1)日期生重大变化
(2)在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变化、原材料价格涨跌及终端消费需求波动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下,近年来我国培育钻
石的产能规模持续扩张,在生产端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在产业链下游消费应用环节,受终端消费习惯、消费者市场教育尚未普及等原因,我国培育钻石的市场渗透率增长较为缓慢,不及预期。公司在“‘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体验店建设过程中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因而本项目整体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公司通过自有资金线上渠道运营“慕璨”培育钻石品牌,持续深化“慕璨”的品牌孵化,研发并上新核心主题系列,进一步夯实品牌资产。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更加高效、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经公司审慎研究,将“‘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7月31日调整至2027年12月31日,并对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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