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曼卡
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卡龙”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曼卡龙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54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不超过 61200000 股,最终实际发行数量为
5716886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8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690599877.12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9759999.3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0839877.7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7月5日对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6号)。
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如下:
序项目投资总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调整后拟投入募集项目名称号额(万元)资金金额(万元)资金金额(万元)
1 “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 53851.95 28841.95 27400.00
设项目
1序项目投资总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号额(万元)资金金额(万元)资金金额(万元)
2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34790.1233970.1232300.00
台建设项目
3“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11157.938787.938383.99
合计99800.0071600.0068083.99
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的议案》。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如下:
单位:万元序调整前拟投入募调整后拟投入募集项目名称调整金额号集资金金额资金金额
1 “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 27400.00 6200.00 33600.00
建设项目
2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32300.00-32300.00
平台建设项目
3“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8383.99-6200.002183.99
项目
合计68083.99-68083.99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延期的情况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募投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上述募投项目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资金投入情况及本次延期前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单位: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计划项目达到计划项目达到可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名称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可使用状态日使用状态日期(调总额
金额期(调整前)整后)“曼卡龙@Z概念
32300.0017445.7951.92%2026年7月31日2028年12月31日店”终端建设项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拟在全国重点城市选择核心商圈建设 84
家“曼卡龙@Z概念店”,建设期 3年。近年来线下珠宝零售市场整体波动加剧,
2消费群体偏好快速迭代,商圈客流结构与区域业态分化显著,新开门店培育周期有所延长。公司为进一步聚焦核心城市、深耕核心商圈,持续优化门店选址标准与布局结构,强化精细化运营管理,提升单店经营质量与长期投资回报,审慎调整了开店节奏与项目实施进度。
为使募投项目更好地适应市场发展状况,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内外部环境等因素后,为更加高效、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质保量、稳步推进,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募投项目“‘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市场环境及生产经营
情况进行的调整,从节约、合理、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出发,把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募集资金目前的存放和在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制度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募集资金,并实行专款专用,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均于专户存储并严格管理。
(四)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分期投资计划及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为了把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7月31日调整至2028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将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3济、消费市场变化及技术发展趋势,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内部跟踪和反馈机制,
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后续的顺利实施。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相关事项
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4(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朱庆锋王可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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