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天健在
2025年度年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50人上年末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2363人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业务收入总额29.88亿元
2025年(经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26.01亿元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5.47亿元客户家数756家
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24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上市公司
A B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含 、 股)审涉及主要行业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计情况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已完结(天健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需在5%的范华仪电气、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围内与华仪电投资者东海证券、2024年3月6日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气承担连带责天健
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任,天健已按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期履行判决)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5年5月23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母公司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合并、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
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
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
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