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德
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必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德必集团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4号)同意注册,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1347.40万股,发行价格为51.47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9350.6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2197.24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307号”《验资报告》。发行费用中包含31.11万元发行印花税,公司通过纳税专户以自有资金缴纳印花税并放弃置换,故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31.1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62228.35万元,实际超募资金为5158.94万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133.75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1411.51万元,本年度使用4722.24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56133.7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529.19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94.60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434.59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2022年2月以及2023年9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注存放银行2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民生银行注1632724387活期0.00
民生银行注1632724709活期0.00注存放银行2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民生银行注1632724944活期0.00注
民生银行1632725003活期0.00注
民生银行1632724936活期0.00
民生银行注1632724813活期0.00
民生银行注1632724467活期0.00注
民生银行1632724733活期0.00
民生银行632608180活期2684393.31注
中国工商银行11001266329300109509活期0.00注
中国工商银行11001266329300109633活期0.00
中国工商银行1001266329300106253活期39001275.76注
中国工商银行11001266329300109482活期0.00注
中国工商银行11001266329300150096活期0.00
中国工商银行1001266329300758682活期3122771.68注
中国工商银行11001266329300254290活期0.00
中国工商银行1001266329300266151活期30483418.64
合计————75291859.39
注1:截止2024年12月31日,以上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均已注销;
注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支支行在上表中简称为“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在上表中简称为“民生银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如下:
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德必岳麓WE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同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公司终止“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中的“芳华德必运动LOFT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昭化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沪西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以及“虹口德必运动LOFT-柳营路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195.88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0.96%)以及“德必岳麓WE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625.03万元,共计7820.91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德必庐州WE项目”和“云亭德必易园项目”。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如下调整:公司拟终止“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其中包含“柏航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德必虹桥绿谷WE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七宝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虹桥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4个子项目),并拟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0235.64万元(该金额为截至2023年6月30日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6.45%)投入新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191.14万元用于“西虹桥德必易园项目”、4682.07万元用于“德必桃花坞文旅项目”,剩余3362.4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分别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拟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618.63万元(该金额为截至2024年1月
31日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60%,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西虹桥德必易园项目”予以结项,并拟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置换情况如下: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629.28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74.94万元,共计5404.22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12264号),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
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640.62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3639号),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德必集团《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德必集团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德必集团2024年度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德必集团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以下无正文)附件1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2228.35本年度投入募
4722.2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集资金总额2919.3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1639.91已累计投入募
56133.7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集资金总额34.78%项目可行是否已变募集资金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资是否达承诺投资项目和调整后投本年度投入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承诺投资计投入金额进度(%)(3)到预计
超募资金投向资总额(1)金额使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生重大变部分变更)总额(2)=(2)/(1)效益化承诺投资项目
1.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是25000.008618.030.008618.03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是
2.星光德必易园项目否4572.754572.750.004570.8199.96%2023年11月28日124.87否否
3.德必岳麓"WE"项目 是 5035.70 3410.67 0.00 3293.64 96.57% 2021年4月4日 -93.44 否 否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5460.963957.580.003957.58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5.德必庐州WE项目 否 3084.27 48.34 3050.43 98.90% 2024年1月10日 50.03 是 否
6.云亭德必易园项目否4726.0981.164490.1695.01%2023年9月15日215.83是否7.西虹桥德必易园项目否2191.1467.39986.8545.0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8.德必桃花坞文旅项目否4682.071605.981709.9036.5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9.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否17000.0017000.000.0017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10.项目完结节余资金永久补充
是0.006956.352919.376956.35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流动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7069.4159198.954722.2454633.7592.29%-297.29--超募资金投向
1.未确定用途金额-3658.943664.93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1500.001500.000.0015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5158.945164.930.001500.0029.04%-不适用--
合计-62228.3564363.874722.2456133.7587.21%-297.29--
1、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包含柏航德必易园、德必虹桥绿谷WE、七宝德必易园、虹桥德必易园、芳华德必运动L0FT、昭化德必易园、沪西德必易园、虹口德必运动L0FT-柳营路等8个项目的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因受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研究,将柏航德必易园、德必虹桥绿谷WE、七宝德必易园、虹桥德必易园4个项目的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的建设期从2022年2月延期至2023年8月。并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德必岳麓WE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同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公司终止“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中的“芳华德必运动LOFT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昭化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沪西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以及“虹口德必运动LOFT-柳营路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195.88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0.96%)以及“德必岳麓WE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625.03万元,共计7820.91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德必庐州WE项目”和“云亭德必易园项目”。公司已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受大环境影响,“德必岳麓WE项目”本报告期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出租率有所下降所致。
随着园区出租率的提升,收益将逐步改善。
2、星光德必易园项目实施地点位于西安,受大环境影响,星光德必易园项目阶段性停工,投资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研究,将星光德必易园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从2022年8月延期至2023年5月。公司已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星光德必易园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大环境影响下,该项目招商进度及出租单价不及预期,因此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当年效益较差,未达到预计收益,随着园区出租率的提升,收益将逐步改善。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云亭德必易园项目实施地点位于上海,德必庐州WE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合肥,受大环境影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云亭
德必易园项目和德必庐州WE项目投资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研究,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从2023年2月延期至2024年2月,将云亭德必易园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从2023年3月延长至2024年2月,将德必庐州WE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从2023年3月延长至2023年8月。公司已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4、德必“桃花坞里”项目地处姑苏古城核心地段,定位为富有江南诗意的文商旅融合街区,在实施过程中受到房屋出租方延期交付房屋等因素的影响,投资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研究,决定将项目的建设期截至时间延长至2025年8月。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旨在对公司现运营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通过引入智能化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实现智慧化升级,前期虽经过充
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项目整体进度缓慢,一直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降低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0235.64万元(该金额为截至2023年6月30日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占募集资金净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额的比例为16.45%)投入新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191.14万元用于“西虹桥德必易园项目”、4682.07万元用于“德必桃花坞文况说明旅项目”,剩余3362.4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智慧园区管理系统为核心,已完成部分平台及硬件研发,但 AI 大数据分析系统和工位传感器设备目前依赖第三方集成。若按原计划推进,将导致研发成本上升、资金效率降低,且效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拟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618.63万元(该金额为截至2024年1月31日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60%,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27.83万元。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展情况
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25%(未超过3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不适用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不适用整情况1、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629.28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74.94万元,共计5404.22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12264号),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置换情况2、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640.62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3639号),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不适用资金情况
1、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德必岳麓WE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1625.03万元用于新项目建设。“德必岳麓WE项目”作为公司在长沙的首个项目,也是公司进驻华中地区的首个项目,建设期内超期完成目标,投资回报期较预计情况大大提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有效节约了建设支出。
2、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星光德必易园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研究,将星光德必易园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从2022年8月延期至2023年5月。本项目总投资4527.75万元,,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实际建设投入4570.8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90.88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公司已将星光德必易园募投项目结项,并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金额及原因
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补流金额以注销该募集资金账户时的金额为准)。本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虹桥德必易园项目”予以结项,并拟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变更募投项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结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为6956.35万元,主要包含终止“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 并投入新项目后的结余资金及其利息,理财收益,“德必岳麓WE项目”结项并投入新项目后的结余资金,“星光德必易园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德必庐州WE”、“西虹桥德必易园项目”结项后结余资金及其利息。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3亿元(含1.3亿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共7529.19万元,其中,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529.19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不适用。
问题或其他情况附件2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的项变更后项目拟投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定是否达本年度实际投入截至期末实际累本年度实现的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入募集资金总额进度(%)可使用状态日到预计
金额计投入金额(2)效益否发生重大
(1)(3)=(2)/(1)期效益变化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
德必庐州WE项
升级项目和德必岳麓3084.2748.343050.4398.90%2024年1月10日50.03是否目
WE项目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云亭德必易园
升级项目和德必岳麓4726.0981.164490.1695.01%2023年9月15日215.83是否项目
WE项目西虹桥德必易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
2191.1467.39986.8545.0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园项目升级项目德必桃花坞文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
4682.071605.981709.9036.5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旅项目升级项目项目完结节余园区智慧精装一体资金永
化升级项目、德必岳6956.352919.376956.35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久补充流动资
麓WE项目等金
合计—21639.924722.2417193.6979.45%—265.86——
1、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公可整体经营战略、发展规划及行业、市场环境等因素,从合理利用募集资金的角度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中的“芳华德必运动LOFT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昭化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沪西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以及“虹口德必运动LOFT-柳营路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日”,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195.88万元以及“德必岳麓WE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625.03万元,共计7820.91万元,用于“德必庐州WE项目”和“云亭德必易园项目”。
2、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如下调整:公司拟终止“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其中包含“柏航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德必虹桥绿谷WE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七宝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虹桥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4个子项目),并拟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0235.64万元(该金额为截至2023年6月30日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6.45%)投入新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191.14万元用于“西虹桥德必易园项目”、4682.07万元用于“德必桃花坞文旅项目”,剩余3362.4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变更募投项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结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为6956.35万元,主要包含终止“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并投入新项目后的结余资金及其利息,理财收益,“德必岳麓WE项目”结项并投入新项目后的结余资金,“星光德必易园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德必庐州WE”、“西虹桥德必易园项目”结项后结余资金及其利息。
1、云亭德必易园项目实施地点位于上海,德必庐州WE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合肥,受大环境影响,云亭德必易园项目
和德必庐州WE项目投资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研究,将云亭德必易园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从2023年3月延期至2024年2月,将德必庐州WE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从2023年3月延期至2023年8月。公司已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德必“桃花坞里”项目地处姑苏古城核心地段,定位为富有江南诗意的文商旅融合街区,在实施过程中受到房屋出
租方延期交付房屋等因素的影响,投资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研究,决定将项目的建设期截至时间延长至2025年8月。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是指项目出租率达到85%以上。(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谢国敏王璐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