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7证券简称:德必集团公告编号:2025-052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
提示性公告
股东上海中微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中微子”)保证向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必集团”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微子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台弦乾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上海弦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乾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贾波。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微子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9.93%下降至
38.43%,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41.58%下降至40.01%,其权
益变动跨越1%的整倍数。
*出让方中微子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为询价转让方式,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出让方询价转让股份数量为22670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56%;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7.99元/股,交易金额为
40784499.35元。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中微子委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
组织实施德必集团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数量为22670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56%。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5日、9月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本次询价转让前,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占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的总股本比例(%)
1中微子4988925033.0134.3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转让的股份数量为2267065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7.99元/股,交易金额为40784499.35元。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中微子与东台弦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兴乾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贾波为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实际转让转让后持股东转让前持股数转让前持股拟转让数量实际转让数数量占总转让后持股股占总股转让股份序号
名称量(股)比例(%)(股)量(股)股本比例数量(股)本比例的来源
(%)(%)
1中微子4988925033.01226706522670651.504762218531.51首发前
股份
(四)出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股东因存在不得转让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转让的情况。
二、出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2?适用□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微子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9.93%下降至38.43%,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41.58%下降至
40.01%,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
1上海中微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义务人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昭化路51号一幢119室信息披露
2东台弦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义务人
住所 东台市富安镇富源大道58号A栋203室信息披露
3长兴乾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义务人
住所浙江省长兴县小浦镇志鑫综合大楼203室信息披露贾波义务人4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
权益变动2025/9/11(询价转让)时间股票简称德必集团股票代码300947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占剔除公司已回购占总股本的转让比例
出让方股份种类转让股数(股)%股份后总股本的转()
让比例(%)人民币普通股
中微子22670651.501.56(询价转让)
合计——22670651.501.5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本次权益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
变动方式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选)赠与□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询价转让
本次增持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股份的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
资金来源其他□(请注明)不适用?
3(可多不涉及资金来源□选)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剔除占剔除公司已公司已股份性质占总股回购股占总股回购股股数(股)本比例份后的股数(股)本比例份后的
(%)总股本(%)总股本比例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6034352039.9341.585807645538.4340.01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6034352039.9341.585807645538.4340.01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转让股份计划的具体情况,详见以下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8日发布《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50)《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华泰联的承诺、意向、计划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是□否?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是□否?表决权的股份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受让方最终确定7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如下:
受让股份在锁定期
序号受让方名称受让股数(股)金额(元)
总股本占比(月)
4受让股份在锁定期
序号受让方名称受让股数(股)金额(元)
总股本占比(月)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1706511100999.350.41%6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000010794000.000.40%6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600008275400.000.30%6
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700003058300.000.11%6
5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500002698500.000.10%6
6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00002698500.000.10%6
7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1200002158800.000.08%6
限公司
总计226706540784499.351.50%-
注: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华泰联合证券向投资者发送《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9月5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德必集团股票交易均价的7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第16号》”)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179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46家、证券公司34家、保险机构19家、合格境外投资者13家、私募基金65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9月8日上午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有效《认购报价表》共7份,前述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7.99元/股,转让股份数量2267065股,交易金额40784499.35元。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华泰联合证券向本次获配的7名受让方投资者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
5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华泰联合证券按照规定向出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扣
除相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三)本次询价结果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7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7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7.9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267065股,交易金额40784499.35元。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详见“三、受让方情况/(一)受让情况”。
(四)本次询价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经核查,组织券商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指引第1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六、其他说明
6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微子及其一致行动人。
2、出让方中微子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转让股份计划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5日、
9月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5、出让方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指引第16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