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8证券简称:冠中生态公告编号:2026-057
债券代码:123207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游云路6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长李春林先生
(七)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八)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164377149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55845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公司股东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剑平、青
岛和容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博正投资有限公司根据2025年9月26日与杭州深蓝财鲸人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放弃其所合计持有的47246067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上述47246067股未计入本次股东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7人,代表股份
49938500股,剔除公司股东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放弃表
决权股份后的有表决权股份为229266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75%。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41715150股,剔除公司股东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放弃表决权股份后的有表决权股份为147033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2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8223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53%。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
35人,代表股份8223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35人,代表股份8223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53%。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90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5%;反对3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6%;弃权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87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10%;反对3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6%;弃权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补选靳春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1646739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26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176406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519%。
本议案获得通过,靳春平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2补选张嘉熹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1646739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26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176406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519%。
本议案获得通过,张嘉熹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3补选蒋权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1646739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26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176406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519%。
本议案获得通过,蒋权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补选潘文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1646739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26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176406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519%。
本议案获得通过,潘文涛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02补选刘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1646739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26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176406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519%。
本议案获得通过,刘博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陈静、相敏
(三)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