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8证券简称:冠中生态公告编号:2025-061
债券代码:123207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11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09:15-09:25、0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4日(星期五)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游云路6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长李春林先生
(七)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八)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7人,代表股份8112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863%(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14003052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55845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472078股),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6194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3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1917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485%。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
42人,代表股份1077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42人,代表股份1077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1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25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31%;反对499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5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7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558%;反对499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5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25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31%;反对499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5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7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558%;反对499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5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25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31%;反对499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5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7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558%;反对499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5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25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31%;反对499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5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7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558%;反对499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5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4《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25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37%;反对498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5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75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604%;反对498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03%;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05《关于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25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37%;反对498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5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75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604%;反对498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03%;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25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31%;反对499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5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7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558%;反对499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5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443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93%;反对681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95%;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705%;反对681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0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0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442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80%;反对681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95%;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2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612%;反对681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02%;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3、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李春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7489452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19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454452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2.1738%。
本议案获得通过,李春林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3.02选举许剑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7489616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21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454616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2.1890%。
本议案获得通过,许剑平女士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3.03选举高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7489416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18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45441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2.1705%。
本议案获得通过,高军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3.04选举张方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7489416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18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454416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2.1704%。
本议案获得通过,张方杰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3.05选举潘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7489415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18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454415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2.1704%。
本议案获得通过,潘伟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4、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选举吕航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7489415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18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454415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2.1704%。
本议案获得通过,吕航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4.02选举吴大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7489415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18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454415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2.1704%。
本议案获得通过,吴大刚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4.03选举鞠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7489615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21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454615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2.1890%。
本议案获得通过,鞠波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陈静、钟文浩
(三)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