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安防”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恒辉安防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63号),恒辉安防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50000.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
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及其他费用等合计(不含税)人民币739.8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260.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8月27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213号)。
公司已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核查意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260.13万元,低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为保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解决,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拟投入调整后拟投入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金额年产48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
154551.8145000.0044260.13
维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5000.00
合计59551.8150000.0049260.13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全资子公司恒越安全防护用品(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越安防”)实际经营需要,稳步推进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优化恒越安防资产负债结构,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恒越安防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以债转股方式增资9900万元,并将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次增资
17100万元,合计增资金额为27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恒越安防注册资
本将由人民币3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7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属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恒越安全防护用品(南通)有限公司
2核查意见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咸华成立日期2022年4月15日住所南通市如东经济开发区海河路188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主营业务及其与公司主
公司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销售营业务的关系
一般项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
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
经营范围针纺织品销售;服饰制造;服饰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82241.72
负债总额42662.07
净资产39579.66
资产负债率51.87%
营业收入30975.21
利润总额1518.50
净利润1264.93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从公司全资子公司恒越安防实际经营需要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将优化恒越安防资产负债结构,促进其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规划。
本次增资完成后,恒越安防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57000万元,恒越安防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不会导
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3核查意见
六、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系为保障公司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将募集资金投入至具体实施主体,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相关配套支出,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既定使用计划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恒越安防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可以优化恒越安防资产负债结构,保障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增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恒辉安防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4核查意见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恒辉安防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5核查意见(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丁璐斌孔营豪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年月日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