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6-087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恒辉(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香港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通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恒辉香港公司与中信银行南通分行所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信银行南通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3、债务人保证责任最高限额:8000 万元人民币。
4、主合同及保证担保的债权:在本合同第 2.2 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
为本合同的主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2.2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 2026 年
11 月 3 日至 2027 年 11 月 3 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
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5、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任何
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应履行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8000.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 28.09%,均为对全资子公司
及全资孙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中信银行南通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