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6-103
债券代码:123282 债券简称:震裕转 02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铁芯新建生产线一期子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终止。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5号)同意注册,公司已于 2023年 10月 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19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19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1.26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18268.74万元。该募集
资金已于 2023 年 10月 2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9625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后募集 项目达到预
序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专
项目名称 资金投资总 定可使用状
号 诺投资总额 户状态
额 态日期
年产 9亿件新能源动 2025年 12月
1 60000.00 58864.97 已注销
力锂电池顶盖项目 31日
年产 3.6亿件新能源
2 汽车锂电池壳体新建 25000.00 5211.69 不适用 已注销
项目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
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 20061.85 2026年 10月
3 -- 本次注销
电机铁芯新建生产线 [注 1] 14日[注 2]一期子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34500.00 34403.77 不适用 已注销
合计 119500.00 118542.28 - -
注 1: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年产 3.6亿件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壳体新建项目”变更为“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铁芯新建生产线一期子项目”,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 2:“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铁芯新建生产线一期子项目”原
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6 年 11 月 10 日,因项目提前建设完毕,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为 2026年 10 月 14 日。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截至 2026年 10 月 14日,公司募投项目“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铁芯新建生产线一期子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理财收益及
调整后募集 累计投入募
利息收入扣 募集资金专户余 节余募集资
项目名称 资金投资总 集资金金额
除手续费后 额(D=A-B+C) 金金额
额(A) (B)
净额(C)苏州范斯特
机械科技有 20061.85 20367.98 306.12 0 -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铁芯新建生产线一期子项目
注:上述表格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D=A-B+C)计算所得与实际余额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铁芯新建生产线一期子项目”结项后,无节余募集资金,公司已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9亿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项目”、“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铁芯新建生产线一期子项目”均已结项,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对公司的影响“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铁芯新建生产线一期子项目”结项后,将巩固和发展公司现有业务,有利于完善公司综合模具制造及冲压产业链,提高设计研发和产品装配水平,提高收入均衡度,增强抗风险能力,巩固和发展与客户建立的共同研发等战略关系,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 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鉴于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无节余募集资金,本次募投项目结项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在后续年度报告中披露其使用情况。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