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合规、安全、真实,提升效率效果,促进战略实现。(二)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
其所属单位的各项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
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
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
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常州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
司、宁德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常州震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宜宾震裕汽车
部件有限公司、广东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宁波震裕销售有限公司、上饶震裕
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荆门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海南震裕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震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马丁具身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马丁智慧科
技有限公司、岳阳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范斯特科技有限公司、范斯特(江苏)有限公司、海南范斯特科技有限公司、震裕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范
斯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太仓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宜春震裕汽车部件
有限公司、杭州马丁具身机器人研发有限公司、山东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枞
阳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Zhenyu Technológia Magyarország Korlátolt
Felel?sség? Társaság、FINESTAMPING TECHNOLOGY CO. DOO BEOGRAD、上海马克马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
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营运管理、投资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及收
款业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研究与开发、担保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
息与沟通、信息系统、内部监督、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营运管理、投资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内容如下:
1、组织架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等治理机构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按照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原则,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结构,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持续优化权责分工与制衡机制。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审计委员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经理层由董事会聘任,组织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同时,公司已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机构设置方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相应的业务部门及职能管理部门,各个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相互监督。
2、发展战略
公司是专业从事精密级进冲压模具及下游精密结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丰富的精密级进冲压模具开发经验和完整的制造体系,以精密级进冲压模具的设计开发为核心,为全球范围内的家用电器制造商及汽车、工业工控制造商等提供定制化的精密级进冲压模具。同时,公司以自身设计开发的冲压模具为基础,向客户提供精密结构件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电、新能源锂电池、汽车、工业工控等行业领域。历经二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技术领先的精密产品冲压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在电机铁芯精密冲压模具领域内国内市场占有率持续保持第一,构建以模具技术为基础,电机铁芯精密冲压、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的战略布局。
后续公司将一方面通过丰富的精密级进冲压模具产品线,持续巩固国内市场领先地位,并大力开拓海外市场;另一方面,积极拓展电机铁芯、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应用领域,推进精密结构件业务横向、纵向延伸,构建家电、新能源锂电池、汽车、工业工控四大核心应用领域的“一体两翼四维”战略格局。
公司依托在超精密机械零件设计及制造领域沉淀的全球一流的技术能力,在前期调研及研发基础上成立子公司作为人形机器人等新兴领域的产业发展平台。
公司秉持“以公司精密制造体系为核心,为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硬件整体解决方案,帮助客户造好机器人!”的经营战略,在发展精密级进冲压模具及下游精密结构件业务的同时,抓住机器人产业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聚焦并不断拓展机器人产业链关键产品和核心技术,实现模具、精密结构件业务与机器人部件业务的协同发展,为公司保持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3、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健全了招聘、培训、薪酬、绩效、晋升、奖惩、定期岗位轮换等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保人力资源的有序、高效运作。通过制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勤管理办法》《晋升管理办法》《奖惩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员工招聘流程、完善员工福利、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及专业素养,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能。在注重员工个人能力培养的同时,更注重员工思想道德的提升,重视员工在“德”与“才”双方面的培养,帮助员工实现自我价值,将员工的职业发展与公司发展相结合。通过不断提高员工素养、汇聚优秀人才,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与所有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为在职员工缴纳了五险一金。
4、社会责任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依法合规经营,创新发展,以持续稳健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共享发展价值。公司将绿色与创新发展理念深度绑定,视为高质量发展的“一体两面”,围绕国家“双碳”目标,致力于打造环境友好型企业,通过降低能源消耗、严控污染排放,朝着低碳环保企业的目标迈进。同时,将合规文化融入决策全流程,实现经济、环境与社会效益协同发展,持续为利益相关方创造共享价值。
公司在社会责任相关的战略规划、制度建设和实践执行方面设置了充分有效的控制,未来公司将继续以实现公司、行业、社会共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将责任理念更深层次地融入企业基因,以更卓越的制造能力和更坚定的绿色承诺,回报投资者,贡献社会,确保公司发展与全球可持续发展同频共振。
5、企业文化
公司在“以客户价值为先、以奋斗者为本、持续创新、合作共赢”的核心价
值观引领下,以“成为全球领先的精密智造企业”为愿景,以“以高新科技铸就高精产品、高品质生活”为使命,聚焦精密智造领域,将公司的商业成功与更宏大的时代命题-绿色能源相结合,赋予日常工作以崇高意义,激发员工内生动力。
同时,公司注重营造“创新、精益、诚信、担当”的文化氛围,积极培养员工正确的价值观和责任感,将企业文化融入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和员工日常工作中。
6、资金营运管理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设置了合理的岗位和职责权限,并配备了相应的人员以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财务关键岗位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
(1)全面预算管理
公司已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制定了《预算内部控制制度》及《财务签批管理制度》,明确了预算编制、审批、变更、执行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遵循闭环管理原则,通过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差异分析,将预算工作全面贯穿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确保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执行过程受控、分析调整审慎,进而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和管理水平。(2)货币资金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现金管理控制制度》《银行存款控制制度》《票据管理规范制度》等制度,对货币资金保管业务、预算金额、资金的支付金额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明确了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清理程序,并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核对、清理,公司未发现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重大不适当之处。
(3)筹资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的规定制定了《筹资授权批准制度》《筹资决策管理制度》《筹资执行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借款的授权审批程序以及操作流程。公司能够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严格地控制财务风险,降低资金成本,同时确保公司资金充裕、现金流平稳,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有序发展。
公司目前的筹资管理模式与业务发展需求相适应,覆盖了筹资活动的各个阶段,报告期内在筹资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方面,设计是健全的,执行是有效的。
(4)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使用情况的监督、信息披露等做了明确规定,保证了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透明。公司依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放管理,并与子公司、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规范了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及时掌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资金动态,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7、投资管理
为促进公司财务稳健及投资规范化运作,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资产投资等作了具体规范。公司进行投资前,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和论证,科学合理的设计投资计划和方案,对投资协议和合同进行法律、财务风险的识别和规避,根据投资金额及战略重要性,按制度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在投资评审过程中,充分发挥投资委员会职能,委员会成员就投资事项独立发表意见,关注项目战略价值、风险收益比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在项目运营后,及时进行投后分析及评价,将实际成果与可研预测进行对比,系统分析差异原因,总结经验,并将评价结果反馈至未来的投资决策流程,形成管理闭环。
公司通过上述措施,有效保障了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强化了投资过程的风险管控与投资后的价值维护,为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8、采购管理
在采购方面,公司制定了《采购授权审批制度》《采购申请审批制度》《采购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了请购、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对采购计划的编制与审批、供应商选择与评定、采购价格的确定与控制、采购合同的签订与执行、财务核算及应付账款的管理等作了具体规范。同时,在满足公司生产需求的基础上,对大宗、通用或标准物资推行集中招标、集中谈判,以规模效应降低成本。
公司目前的采购管理体系已设计了清晰的流程,明确了各岗位的职责分工,并通过结合制造业的物料特性与供应链管理最佳实践,有效管控成本、质量、交付与合规风险。
9、资产管理
为实现资产的安全、高效、经济运营,公司明确了资产管理职责与分工,并建立了有效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在固定资产方面,制定了《固定资产授权审批制度》《固定资产购置管理制度》《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制度》《固定资产保管制度》
《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固定资产处置制度》《固定资产转移制度》等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取得与验收、日常使用与维护、折旧与减值、盘点与清查、移转、闲置
与处置等流程进行规范;无形资产方面,制定了《无形资产授权审批制度》《无形资产的取得与验收控制制度》《无形资产使用管理制度》《无形资产处置与转移管理制度》《无形资产重大处置集体合议审批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无形资产确权与登记、使用与保密、评估与维护环节得到有效控制;存货方面,公司建立了《存货授权审批制度》《存货储存管理制度》《存货领用管理制度》《存货发放管理制度》《存货盘点管理制度》等制度及相关业务的授权体系,并依靠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明确了入库、在库与领用、盘点与库存分析等环节的控制程序,保障存货安全及信息的完整、准确。
公司在资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方面,设计合理,运行有效。报告期内,未发现重大资产盘亏、损毁或因管理不善导致的生产中断事故,资产使用效能持续优化,为公司竞争力提升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障。10、销售及收款业务管理公司销售活动具有技术导向性强、合同条款复杂、信用管理重要等特点,因此,公司本着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风险管控为底线,不断完善销售管理体系,确保销售活动的合法合规、收入确认的准确及时、应收账款的安全回收。
公司建立了以《销售授权审批制度》为核心,《客户信用管理制度》《合同授权审批制度》《合同会审制度》《货款回收管理制度》《问题账款管理制度》《发货、退货管理制度》等为配套的销售制度体系,对销售活动实施从“接单到回款”的端到端闭环管理。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且灵活的产品销售策略及定价机制,并合理评估与管控客户信用风险,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将销售货款回收率作为销售人员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加快销售货款回收,减少坏账风险,保障公司运营资金安全与效率。
11、工程项目管理
为确保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安全与合规等核心目标受控,实现资本性支出效益最大化,公司对工程项目的“决策、设计、实施、竣工”等各个环节进行监控。制定了《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建立了项目投资立项与审批、初步设计、造价控制、工程管理、工程成本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控制流程,设置了工程项目相关的部门和岗位,并明确职责权限。在项目建设期内,建立监督机制,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监控,确保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及安全;项目建设完工后,及时进行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及资产移交,确保资产及时入账,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报告期内,各项工程项目均按计划有序推进,质量、安全、进度等核心目标整体受控,未发生重大管理失误或质量安全事故。
12、研究与开发
公司高度重视研究与开发工作,以市场为导向,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确定研发方向,聘请多位行业专家,并取得了多项研究成果。公司建立了覆盖研发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成果保护与转化”全过程精细化的管理模式,确保研发活动的战略性、规范性、效率性以及研发成果的安全性与经济性;制定了《产品设计管理制度》《新产品移交投产的管理制度》等制度,在产品设计前进行严格和科学的立项论证和可行性分析,在产品的生产制造环节,规范工艺设计过程,科学合理地设计整个产品工艺。
报告期内,研发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研发投入规范,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未发现重大技术泄密或研发资源浪费事件。
13、担保管理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建立并完善了融资与担保决策相关程序,对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审批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担保和未经充分评估的担保,并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情况,以便能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履约能力,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担保事项均履行了严格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生任何违规担保或因此导致的资产损失,有效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14、财务报告
为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提高会计核算、信息披露质量,公司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财务报告数据生成、会计处理、编制审核、对外披露等主要业务流程进行了规范,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同时,公司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均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规范了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并配备了足够的专职人员以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15、合同管理
在合同管理方面,公司按照《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由法务部负责制定标准合同文本、主导合同法律风险审核、规范并监督指导合同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在法务、审计等合规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规范合同的谈判、审核与审批、签署与用印、履行与变更等过程,保证公司各类重大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均处于受控状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16、信息与沟通
公司已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公司可以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办公网络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也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且能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及时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通过以上相关体系建设,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7、信息系统
公司积极应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确保信息系统始终支撑公司战略,保障业务连续。公司实施以 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SRM(供应链管理系统)、MOM(制造运营管理系统)、iPM(项目管理系统)、钉钉
(办公自动化系统)、BI(商业智能)、BPM(业务流程管理系统)、HR(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等为核心的企业信息化支撑系统,显著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针对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电脑及网络管理制度》《信息安全方针》《机房安全管理规定》等。在信息系统安全方面,通过使用防病毒 EDR、服务器数据备份系统、文档加密安全系统、上网准入、三网隔离、工
控网防护、监测系统等,建立对信息系统安全相关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18、内部监督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委员会召集人,公司配备专业审计人员,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要求以及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范围、频率。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能及时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管理层报告。
19、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履行法定决策程序后加以披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披露主体及职责、披露内容及标准、信息传递、审批及披露程序等,对披露信息的生成、审核、披露、存储进行控制,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的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内容真实、准确,程序合规,未有违反上述制度的情形发生。
20、关联交易
公司根据内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要求,对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价格的含义、关联交易的批准权限、关联交易的回避与决策
程序、关联交易的范围、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特别规定了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审查职权,重大关联交易由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目前,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进行统计和确认,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确保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要求。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法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税前利润的10%≤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
重要缺陷:税前利润的5%≤错报<税前利润的10%;资产总额的0.5%≤错报
<资产总额的1%一般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5%;错报<资产总额的0.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评价标准
定性标准指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根据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确定。公司在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时,对可能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
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
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
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
公司层面缺陷认定时,以公司税前利润和资产总额为基数进行定量判断,具体缺陷定量指标如下:
重大缺陷:税前利润的10%≤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
重要缺陷:税前利润的5%≤错报<税前利润的10%;资产总额的0.5%≤错报
<资产总额的1%
一般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5%;错报<资产总额的0.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迹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偏离预算;制度缺失导致系统性失效;前期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迹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对公司经营产生中度影响;违反行业规范,受到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部分偏离预算;重要制度不完善,导致系统性运行障碍;前期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对公司产生中度负面影响;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要的情形。
一般缺陷迹象: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其整改措施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主要风险得到了较好的控制。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内部控制的完善,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1、进一步强化并完善公司内部监督职能。提升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专业性
和数字化能力,根据业务规模与风险状况合理配置审计资源,针对高风险、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增强监督的精准度;完善闭环管理机制,针对识别的问题,制定有效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及时间节点,改善完成后进行成果验证,持续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
2、提升内控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与依赖人工判断和执行的传统控制相比,
系统控制可有效提高控制的可靠性,消除人为偏差,同时可实现实时过程控制,强化风险预警能力。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需借助系统控制手段,推动内控管理升级,将各类审批流程嵌入系统,并依据不同的审批权限设定审批路径,优化审批节点,提升运营效率及风险管控能力。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经董事会授权):蒋震林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