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3证券简称:震裕科技公告编号:2025-076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6月29日至2024年7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71)。
(三)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4年8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20名激励对象授予350.5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并同意确定以2025年7月2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鉴于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648525股后的122020862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在册股东每
10股转增4股。
目前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1、授予价格的调整
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调整后的价格为:P=(27.51-0.21)÷(1+0.4)=19.50 元/股。
2、授予数量的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50.5700万股,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0万股,合计400.5700万股。
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Q=400.57×(1+0.4)=560.798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490.7980万股,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70万股。
根据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未归属的数量由400.57万股调整为560.798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350.5700万股调整为490.798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50万股调整为70万股。授予价格由27.51元/股调整为
19.50元/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内容与公司2024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
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的原因及具体情况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的确定、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即将履行的对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等文件的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