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3证券简称:震裕科技公告编号:2025-069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授权范围内。本次是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全资子公司经营
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6日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30亿元,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或单笔授信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现
金池、票据池、资产池等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以下简称“本担保书”),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宁波震裕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裕销售”)提供总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公司对震裕销售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增加至88000万元。
本次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前,公司对震裕销售已提供担保实际余额为42497.99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担保授信事项尚未发生,公司对震裕销售提供的担保余额仍为42497.99万元。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务人:宁波震裕销售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保证人: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叁亿元整
6、保证范围: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保证期间: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8、合同生效
保证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本担保书于保证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名章并加盖保证人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5月22日,公司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为3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2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71197.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0999250520-1)。
特此公告。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