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3证券简称:震裕科技公告编号:2026-083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震裕科技”)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38789.76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35.63万元,共计
38925.39万元。其中本次可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22010.99万元,剩余未到期的汇票16778.77万元将于票据到期支付后,在不超
过对应项目配套募集资金总额的范围内予以置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23号)同意注册,公司已于2026年8月1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8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8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84.68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86815.32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8月21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6]1372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调整了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投资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项目投资总调整前募集资调整后募集资金项目名称拟实施主体号额金拟投资金额拟投资金额锂电池精密结
1宁波震裕汽车103754.6775200.0075200.00
构件扩产项目部件有限公司人形机器人精宁波马丁具身密模组及零部
2机器人科技有56736.5228200.0027200.00
件产业化项目限公司
(一期)苏州范斯特机电机铁芯扩产
3械科技有限公41344.8028200.0028200.00
项目(一期)司
4补充流动资金震裕科技56400.0056400.0056215.32
合计258235.98188000.00186815.32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根据《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重要性、紧迫性等实际情况先行投入自有或自筹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截至2026年8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38789.76万元,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中公司使用汇票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款项但尚未到期承付的票据金额为16778.77万元,该部分金额待上述汇票到期支付后,在不超过对应项目配套募集资金总额的范围内予以置换,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22010.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截至2026原计划募调整后募年8月21募集资金投资项拟置换金本次置换投资总额集资金投集资金拟日自有资目额金额资额投入金额金已投入金额锂电池精密结构
103754.6775200.0075200.0034405.9634405.9620333.48
件扩产项目人形机器人精密
模组及零部件产56736.5228200.0027200.002342.902342.901677.51
业化项目(一期)电机铁芯扩产项
41344.8028200.0028200.002040.902040.90-
目(一期)
合计201835.99131600.00130600.0038789.7638789.7622010.99
2、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84.68万元(不含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35.63万元(不含税),公司拟置换金额为135.63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截至2026年8月2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本次拟置换金额
审计及验资费用471698.11471698.11
律师费用377358.49377358.49
资信评级费用330188.68330188.68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177010.44177010.44
费用及其他费用
合计1356255.721356255.72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6]13778号)。
截至2026年8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38789.76万元,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35.63万元(不含税),共计
38925.39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对前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38925.39万元自筹资金进行置换。其中本次可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金额22010.99万元,剩余未到期的汇票16778.77万元将于票据到期支付后,在不超过对应项目配套募集资金总额的范围内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已披露《募集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重要性、紧迫性等实际情况先行投入自有或自筹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与发行申请相关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8789.76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35.63万元,共计38925.39万元。其中本次可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金额22010.99万元,剩余未到期的汇票16778.77万元将于票据到期支付后,在不超过对应项目配套募集资金总额的范围内予以置换。
2、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6]13778号)认为,震裕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及
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震裕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3、保荐人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