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嘉亨家化证券代码:300955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嘉亨家化
股票代码: 300955.SZ
收购人:杭州拼便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信息港六期7幢
住所:4楼401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信息港六期7幢
通讯地址:4楼401室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一:温州苍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人才科技大厦501-
住所:6室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人才科技大厦501-
通讯地址:6室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二:杭州润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天水街道武林新村104号
住所:1幢二楼2347室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天水街道武林新村104号
通讯地址:1幢二楼2347室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提供本次要约收购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在做出是否预受要约的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并以此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2025年12月31日,曾本生、杭州拼便宜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杭
州拼便宜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曾本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9555200股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9.40%。
同日,曾本生、温州苍霄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二》,温州苍霄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曾本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52416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
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20%。同日,曾本生、杭州润宜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三》,杭州润宜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曾本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51408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10%。杭州拼便宜、温州苍霄、杭州润宜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同意结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33.21元。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杭州拼便宜、温州苍霄、杭州润宜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9.70%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本次要约收购以本次股份转让为前提。本次股份转让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且尚需取得深交所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要约收购尚未生效,尚具有不确定性。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将在收购人正式发出要约收购之日起刊登于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是否预受要约的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并以此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2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2025年12月31日,曾本生、杭州拼便宜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杭州拼便宜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曾本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9555200股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9.40%。同日,曾本生、温州苍霄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二》,温州苍霄拟以
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曾本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52416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20%。同日,曾本生、杭州润宜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三》,杭州润宜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曾本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51408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
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10%。杭州拼便宜、温州苍霄、杭州润宜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同意结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
33.21元。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杭州拼便宜、温州苍霄、杭州润宜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9.70%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二、自《股份转让协议一》约定的标的股份转让完成后,曾本生放弃行使其所持上市公司剩余26000612股股份的表决权,本次表决权放弃自《股份转让协议一》项下标的股份转让完成过户当日起生效,至以下情形之一孰早发生之日失
效:(1)本次要约收购完成股份过户手续;(2)《股份转让协议一》和/或《股份转让协议二》和/或《股份转让协议三》解除或终止。任何情况下,转让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依法出售给无关联第三方后不再受《表决权放弃承诺》约束。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杭州拼便宜。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
人尚未持有嘉亨家化股份。本次要约收购以本次股份转让为前提,杭州拼便宜拟向除其自身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不可撤销的部分要约收购,拟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12688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1.10%)。同时,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一》的相关约定,曾本生不可撤销地承诺,于要约收购方实施上述部分要约收购时,转让方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实际控制人减持规
3定及其所拥有可供转让股份数量可行的情况下,根据要约收购方要求积极配合申
报预受要约,将股份临时托管于中登深圳分公司,未经要约收购方书面同意,不得撤回、变更其预受要约,以促使要约收购方实现部分要约收购。
四、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收购义务,不以终止嘉亨
家化的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深交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五、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706336848.00元,收购人将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将141267369.60元(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
六、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具体起止日期请参见后续公告的
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相关内容。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七、本次要约收购以本次股份转让为前提,本次股份转让尚需上市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且尚需取得深交所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要约收购尚未生效,尚具有不确定性。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将在收购人正式发出要约收购之日起刊登于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是否预受要约的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并以此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4一、被收购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嘉亨家化
股票代码:300955.SZ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嘉亨家化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股份数量(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00800000100.00%
三、股本总额100800000100.00%
二、收购人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
1、收购人杭州拼便宜
收购人名称:杭州拼便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信息港六期7幢4楼401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信息港六期7幢4楼401室
2、一致行动人温州苍霄
名称:温州苍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人才科技大厦501-6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人才科技大厦501-6室
3、一致行动人杭州润宜
名称:杭州润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天水街道武林新村104号1幢二楼2347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天水街道武林新村104号1幢二楼2347室
5三、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
2025年12月17日,杭州拼便宜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已就本次要约收购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收购人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巩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以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权益为出发点,结合自身在消费品领域的产业资源、渠道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提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助力上市公司长远发展。
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嘉亨家化的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深交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五、未来12个月股份增持或处置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次要约收购外,收购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安排。若收购人后续拟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收购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告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要约收购股份情况本次要约收购股份为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外的其他所有股东持有的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要约价格预定收购股份数量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种类(元/股)(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212126880021.10%
若嘉亨家化在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6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定收购
股份数量21268800股,则收购人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21268800股,则收购人将按照同等比例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
量×(21268800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一股的余股,则将按照中登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025年12月31日,曾本生、杭州拼便宜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杭
州拼便宜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曾本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9555200股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9.40%。
同日,曾本生、温州苍霄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二》,温州苍霄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曾本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52416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
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20%。同日,曾本生、杭州润宜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三》,杭州润宜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曾本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51408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10%。杭州拼便宜、温州苍霄、杭州润宜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同意结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杭州拼便宜、温州苍霄、杭州润宜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9.70%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本次要约收购以本次股份转让为前提,杭州拼便宜拟向除其自身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不可撤销的部分要约收购,拟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12688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1.10%)。同时,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一》的相关约定,曾本生不可撤销地承诺,于要约收购方实施上述部分要约收购时,转让方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实际控制人减持规定及其所拥有可供转让股份数量可行的情况下,根据要约收购方要求积极配合申报预受要约,将股份临时托管于中登深圳分公司,未经要约收购方书面同意,不得撤回、变更其预受要约,以促使要约收购方实现部分要约收购。
七、本次要约收购价格的计算基础
7(一)本次要约收购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人民币33.21元/股。
(二)计算基础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1、本次要约收购系收购人在协议转让的基础上通过要约收购方式进一步增
持上市公司股份,是巩固收购人对嘉亨家化控制权的安排,因此本次要约收购价格延续协议转让价格,即人民币33.21元/股。
2、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收购人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嘉亨家化股票所支付的价格情况如下:
2025年12月31日,曾本生、杭州拼便宜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杭
州拼便宜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曾本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9555200股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9.40%;
同日,曾本生、温州苍霄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二》,温州苍霄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曾本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52416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
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20%;同日,曾本生、杭州润宜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三》,杭州润宜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曾本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51408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10%。杭州拼便宜、温州苍霄、杭州润宜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同意结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33.21元。
除上述协议转让情形外,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取得嘉亨家化股票。因此,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嘉亨家化股票拟支付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
33.21元/股。本次要约价格不低于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取8得嘉亨家化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符合要约定价的法定要求,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3、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要约价格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就该种股票前6个月的交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是否存在股价被操纵、收购人是否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前6个月取得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其他支付安排、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等。”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嘉亨家化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人民币38.37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33.21元/股,低于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事项,除存在已披露的一致行动人外,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股价未被操纵,不存在其他支付安排。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要约收购系收购人在协议转让的基础上继续通过要约收购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是巩固收购人对嘉亨家化控制权的安排,因此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与协议转让价格一致,要约价格具有合理性。
八、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人民币33.21元/股、预定收购股份数量21268800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706336848.00元。
收购人将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将141267369.60元(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中登公司深圳
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中登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收购人进行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收购人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收购人杭州拼便宜就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说明如下:
9“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均系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的资金,不存在资金来源不合法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九、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具体起止日期请参见后续公告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相关内容。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十、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情况
收购人为本次要约收购目的聘请的专业机构如下:
(一)收购人财务顾问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 7000号汉峪金谷 A5-3云鼎大厦 2906室
法定代表人:王洪
联系人:戴菲、方尊、李杨、代文静、吕诉
电话:0531-68889223
(二)收购人法律顾问
名称:上海精诚磐明律师事务所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15楼 T61
联系人:张勤、赵桂兰
电话:021-68815499
十一、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期本报告书摘要于2025年12月31日签署。
10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
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1、本报告书摘要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2、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
露了收购人在嘉亨家化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嘉亨家化拥有权益。
3、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
购人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向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嘉亨家化全体
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收购,不涉及收购不同种类股份的情形。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要约收购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深交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5、本次要约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
聘请的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重要声明................................................2
特别提示..................................................3
本次要约收购主要内容............................................5
收购人声明................................................11
目录...................................................12
释义...................................................13
第一节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15
第二节要约收购目的............................................27
第三节专业机构的意见...........................................28
第四节其他重大事项............................................29
12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摘要、本要
指《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要约收购报告书指《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嘉亨家化指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嘉亨家化控指曾本生股股东
收购人、杭州拼便指杭州拼便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宜、拼便宜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温州苍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润宜企业管理咨指
一致行动人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温州苍霄、一致行动温州苍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杭州拼便宜一致行指人一动人
杭州润宜、一致行动杭州润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杭州拼便宜一指人二致行动人
拼购购指杭州拼购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君泽公司指物产中大君泽(杭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国资委指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嘉亨家化控股股东曾本生、杭州拼便宜共同签署的《曾本生与杭《股份转让协议一》指州拼便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嘉亨家化控股股东曾本生、温州苍霄共同签署的《曾本生与温州《股份转让协议二》指苍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股份转让协议》嘉亨家化控股股东曾本生、杭州润宜共同签署的《曾本生与杭州《股份转让协议三》指润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协议、《股指《股份转让协议一》《股份转让协议二》和《股份转让协议三》份转让协议》2025年12月31日,曾本生与杭州拼便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杭州拼便宜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曾本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95552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
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9.40%。
同日,曾本生与温州苍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二》,温州苍霄拟本次协议转让/协议转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曾本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5241600股无
/指让本次股份转让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20%。
同日,曾本生与杭州润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三》,杭州润宜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曾本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5140800股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10%曾本生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放弃其所持公司剩余股份中
2600061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79%)的表决权。所放弃的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提名权、提案权、召集权、参本次表决权放弃指
会权、投票权等表决性权利,但不包括分红权、收益权、处分权等财产性权利,且除《股份转让协议一》约定的表决权恢复情形外,前述放弃行使的表决权始终不恢复。
13本次权益变动指本次股份转让及本次表决权放弃安排合称本次权益变动
以杭州拼便宜完成《股份转让协议一》项下的股份受让为前提,杭州拼便宜拟通过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拟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12688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1.10%)。同时,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一》的相关约定,曾本次要约收购/要约收本生不可撤销地承诺,于要约收购方实施上述部分要约收购时,指
购转让方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实际控制人减持规定及其所拥有
可供转让股份数量可行的情况下,根据要约收购方要求积极配合申报预受要约,将股份临时托管于中登深圳分公司,未经要约收购方书面同意,不得撤回、变更其预受要约,以促使要约收购方实现部分要约收购。
本次交易、本次收购指本次权益变动及本次要约收购合称本次交易、本次收购要约价格指本次要约收购的每股要约收购价格
中泰证券/财务顾问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磐明律师/法律顾问指上海精诚磐明律师事务所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中登公司深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圳分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本报告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单项数据相加得出的结果存在差异主要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4第一节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杭州拼便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杭州拼便宜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名称杭州拼便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法定代表人徐意
成立日期2017-03-31
注册资本412.4628万元徐意(出资额占比20.50%)
拼购购(出资额占比15.07%)
明裕创投壹号有限公司(出资额占比8.27%)
王沁君(出资额占比5.82%)
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青岛盈科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占比
5.49%)
深圳市青松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占比5.04%)
其他股东合计(出资额占比39.80%)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信息港六期7幢4楼4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4MA28NEQR8H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
计、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日用品批发;化妆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
经营范围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温州苍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一致行动人一温州苍霄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名称温州苍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徐意
成立日期2025-12-22出资额3500万元徐意(出资额占比60.0962%)、高宏达(出资额占比合伙人情况
39.9038%)
15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人才科技大厦501-6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27MAK2QB1X3U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经营范围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税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杭州润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一致行动人二杭州润宜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名称杭州润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物产中大君泽(杭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12-25出资额17000万元
物产中大君泽(杭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资额占比合伙人情况0.06%)、物产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占比59.94%)、
蒋先福(出资额占比40.00%)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天水街道武林新村104号1幢二楼2347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5MAK4JK6T06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经营范围营销策划;品牌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杭州拼便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杭州拼便宜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杭州拼便宜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所示:
162、杭州拼便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徐意先生持有占杭州拼便宜注册资本20.50%的股权,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拼购购持有占杭州拼便宜注册资本15.07%的股权,徐意先生合计控制杭州拼便宜35.57%的表决权,为杭州拼便宜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徐意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徐意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002341990********住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建设二路666号信息港六期7通讯地址幢4楼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3、杭州拼便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变化情况
收购人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温州苍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
1、温州苍霄的出资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温州苍霄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所示:
172、温州苍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徐意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一温州苍霄之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持有温州苍霄60.0962%的出资份额。
其基本信息请参见本节“二、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杭州拼便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3、温州苍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变化情况
温州苍霄自设立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杭州润宜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
1、杭州润宜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一致行动人二杭州润宜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所示:
182、杭州润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君泽公司为杭州润宜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信息如下:
注册名称物产中大君泽(杭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璠
成立日期2021-7-15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物产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武林新村104号1幢二楼261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3MA2KJ1DB8M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社会经济经营范围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浙江省国资委为杭州润宜的实际控制人。浙江省国资委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经浙江省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浙江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3、杭州润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变化情况
19杭州润宜设立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
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一)杭州拼便宜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1、杭州拼便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杭州拼便宜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序注册资本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持有份额号(万元)比例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杭州云动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
1魔方网络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200.00100.00%科技有限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公司位);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杭州拼必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发布;供应链管理2惠网络科服务;平面设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100.00100.00%技有限公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司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温州拼惠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
3购科技有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发布;供应链管理100.00100.00%限公司服务;平面设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
20持股比例/
序注册资本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持有份额号(万元)比例信业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杭州拼便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杭州拼便宜、温州苍霄外,杭州拼便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序
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出资额/持有份号(万元)额比例杭州拼购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项目除证购投资管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1理合伙企从上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50.0085.88%业(有限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合伙)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温州苍霄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
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1、温州苍霄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温州苍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核心企业。
2、温州苍霄执行事务合伙人、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杭州拼便宜外,温州苍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徐意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请参见本节“三、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一)杭州拼便宜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2、杭州拼便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三)杭州润宜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1、杭州润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杭州润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核心企业。
212、收购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杭州润宜外,杭州润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君泽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没有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
四、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本次交易前,收购人杭州拼便宜及一致行动人温州苍霄、杭州润宜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嘉亨家化的股份或其表决权。
2025年12月31日,曾本生、杭州拼便宜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
杭州拼便宜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曾本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9555200股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9.40%。同日,曾本生、温州苍霄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二》,温州苍霄拟
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曾本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52416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20%。同日,曾本生、杭州润宜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三》,杭州润宜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曾本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51408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
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10%。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及本次要约收购前,杭州拼便宜、温州苍霄、杭州润宜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9.70%的股份。
五、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说明
(一)杭州拼便宜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杭州拼便宜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37251.9388670.6130268.92
负债总额25133.1012881.667120.46
所有者权益112118.8275788.9523148.46
资产负债率18.31%14.53%23.52%
22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99912.17107937.1160356.49
利润总额25085.9820675.464286.71
净利润23616.0420635.384286.71
净资产收益率25.14%41.71%23.81%
注1: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注2:净资产收益率=2×净利润/(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100%。
杭州拼便宜成立于2017年,是国内领先的以解决快消品深度分销和社区便利店供应链需求为立足点的多边协作供应链运营服务商。杭州拼便宜为超过
4000家经销商、60万家社区便利店和5万个配送司机之间的高频、多边协作提
供运营服务,并积累了行业内独有的数据系统和算法系统。数据系统覆盖参与协作主体的基础数据、商品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水饮、乳品、酒类、速食、休食、家清、个护、调味、粮油、小百货等)、车辆数据、仓储/店家位置数据、
动态的交易数据、履约数据和分布式库存数据等。算法系统则主要解决不特定多边“供-需-配”之间无限动态匹配组合的全局效率最优问题,并可实现自动生成下达给多边参与方的协作程序指令。
杭州拼便宜的商业模式以人工智能深度赋能产业链提升效率为核心逻辑,依托数实一体化运营理念而自研的算法系统和可支持大规模多边协作的操作系统,形成并赋能数量庞大的供应端、物流端、渠道端与零售端智能动态协作的商业体系。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杭州拼便宜的业务服务网络已覆盖全国
10个省份32座城市。
杭州拼便宜先后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企业、浙江省与
杭州市独角兽企业、胡润全球猎豹企业、中国产业数字化百强、浙江省高成长高新技术企业200强等多项荣誉。
(二)温州苍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温州苍霄成立于2025年12月22日。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温州苍霄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暂无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
(三)杭州润宜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23杭州润宜成立于2025年12月25日。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杭州润宜
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暂无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
杭州润宜执行事务合伙人君泽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23年2022年
项目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资产总额2659.891923.981191.59
负债总额214.62265.37114.70
所有者权益2445.271658.611076.89
资产负债率8.07%13.79%9.63%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1105.09854.9788.14
利润总额1051.57775.5877.74
净利润786.66581.7375.91
净资产收益率32.17%35.07%7.05%
注1: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注2:净资产收益率=2×净利润/(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100%。
君泽公司成立于2021年,系浙江省国资委实际控制、物产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国有专业平台,主业聚焦国企改革咨询、股权投资配套服务及产业基金运营,依托股东方产业资源与政策优势,为国有资本运作及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一体化专业服务。
六、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杭州拼便宜及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且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温州苍霄及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且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24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杭州润宜及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且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七、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拼便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董事长、财务负责徐意中国浙江杭州否
人、经理
2蒙淮董事中国浙江杭州否
3李昭董事中国浙江杭州否
4张俊董事中国浙江杭州否
5彭小仙董事中国浙江杭州否
6吴志刚董事中国浙江杭州否
7李春董事中国浙江宁波否
8蒋先福董事中国浙江杭州否
9王沁君董事中国浙江杭州否
10郑维周董事中国上海否
11陈洁董事中国上海美国居留权
12冯志强董事中国上海否
13张朝宏监事中国浙江杭州否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温州苍霄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徐意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浙江杭州否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杭州润宜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执行事务合伙人钱文琪中国浙江杭州否
委派代表
八、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25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杭州拼便宜及徐意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温州苍霄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超过5%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杭州润宜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存在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超过5%股份的情况。
九、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温州苍霄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杭州润宜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26第二节要约收购目的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收购人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巩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以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权益为出发点,结合自身在消费品领域的产业资源、渠道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提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助力上市公司长远发展。
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嘉亨家化的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深交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未来12个月股份增持或处置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次要约收购外,收购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安排。若收购人后续拟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收购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告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锁定情况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收购方不转让本次要约收购所获得的股份。
27第三节专业机构的意见
一、参与本次收购的专业机构名称
收购人为本次要约收购目的聘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收购人财务顾问,聘请上海精诚磐明律师事务所为收购人法律顾问。
二、各专业机构与收购人、被收购公司以及本次要约收购行为之间的关系
各专业机构与收购人、被收购公司以及本次要约收购行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顾问意见
作为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本财务顾问认为,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收购嘉亨家化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收购人具备履行本次要约收购的义务的能力。”四、法律顾问意见
作为收购人聘请的法律顾问,上海精诚磐明律师事务所对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发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收购人具备收购嘉亨家化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收购人具备履行本次要约收购的义务的能力。本所律师后续将继续完成相关法律尽职调查,并在要约报告书披露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出具结论性法律意见。”
28第四节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摘要前文已经披露的有关本次要约收购的信息外,收购人郑重说明:
1、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所披露的内容以外,收购人
未采取或拟采取对本次要约收购存在重大影响的行动,亦不存在对本次要约收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实。
2、收购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摘要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3、收购人不存在任何其他对上市公司股东做出是否接受要约的决定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4、收购人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5、收购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29(本页无正文,为《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收购人:杭州拼便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徐意
签署日期:年月日
30(本页无正文,为《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收购人之一致行动人:温州苍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徐意
签署日期:年月日
31(本页无正文,为《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收购人之一致行动人:杭州润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物产中大君泽(杭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钱文琪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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