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
门会议于2025年12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到独立董事3名。全体独立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吴锦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
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1(本页无正文,为《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锦凤王清木陈工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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