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5 证券简称:嘉亨家化 公告编号:2026-054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11月 02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1月 02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1月 02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火炬工业区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独立董事吴锦凤女士。经过半数的董事同意,推举吴锦凤女士担任
本次股东会主持人。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1)出席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人,代表股份 596001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100800000股的 59.1271%。其中,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股份 59380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100800000股的 58.90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总共 7人,代表股份 21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100800000股的 0.2178%。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7人,代表股份 21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100800000股的 0.21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出席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100800000股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中小股东 7人,代表股份 21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100800000股的 0.2178%(注: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9、出席会议的人员情况: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表决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股数
比例 果
(股)1.00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59384543 99.6383%
1.01 选举蒙淮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 当选
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 3904 1.7786%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59380743 99.6319%
1.02 选举周剑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 其中,中小股东的 当选非独立董事 104 0.0474%
表决情况
议案 1.00 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董事,蒙淮先生、周剑波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叶兰昌律师、韩海洋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1月 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