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6证券简称:英力股份公告编号:2025-
023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预案已获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公司以总股本179523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7952305.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股本
3590461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215427660股,本次不送红股。若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9523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7952305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1542766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4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4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5年4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
(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4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108*****648舒城誉之股权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8*****605舒城誉铭股权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8*****635上海英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4月18日至登记日2024年4月
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4月28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变动前股本本次变动变动后股本股份性质转增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股)
一、有限售条件
41460542.31%82921149752652.31%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17537699697.69%3507539921045239597.69%
股份
三、股份总数179523050100.00%35904610215427660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15427660股摊薄计算,2024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0.05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的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调整为8.53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经济开发区
咨询联系人:鲍灿
咨询电话:0564-8191989
传真电话:0564-8191989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