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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股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3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956 证券简称:英力股份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次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由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股份”、“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总计708.00万份,涉及 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约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1542.7660万股的3.29%。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截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次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四、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274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 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1.29元/份。 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作相应的调整。 六、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 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 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 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公司承诺不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 权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十、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次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一、本次激励计划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本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失效。 十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目 录 声 明 ................................................. 1 特别提示 ................................................ 1 第一章 释义 .............................................. 5 第二章 本次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 6 第三章 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 7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8 第五章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股票来源、数量和分配 ................ 10 第六章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 12 第七章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 14 第八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 ................................... 15 第九章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20 第十章 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 22 第十一章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 24 第十二章 公司和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28 第十三章 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 30 第十四章 附则 ............................................ 34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英力股份、本公司、上市 指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指 激励计划、本计划 计划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 股票期权、期权 指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的公司(含分公激励对象 指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 有效期 指行权或注销之日止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必须为交授权日 指易日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行权 指 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行权价格 指 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 行权条件 指的条件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指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指——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 指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考核管理办法》 指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1、本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二章 本次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次激励计划。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则 (一)坚持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一致,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 (三)坚持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不断完善。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三章 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股东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 二、董事会是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董 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次激励计划并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后,报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可以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 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进行监督,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 四、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之前对其进行变更的,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五、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董事会应当就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 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本次激励计划安排存在差异,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六、激励对象在行使权益前,董事会应当就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 权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次激励计划纳入范围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274人,包括: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核心骨干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公司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权益时以及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含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具有劳动或劳务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亦不包括《管理办 法》第八条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拟包括1名中国香港籍员工及1名中国台湾籍员工,该2名激励对象任职于公司关键岗位,在公司经营管理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将该部分员工纳入本次激励计划是企业筑牢人才护城河的核心举措。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将该部分员工纳入本次激励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一)本次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且在股东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之前,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二)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五章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股票来源、数量和分配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 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次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总计708.0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约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1542.7660万股的3.29%。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截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次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拟获授的股 占拟授予 占本次激励计划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票期权数量 权益总量 草案公告日公司号(万股) 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董事、副总经理、 1 夏天 中国 25.00 3.53% 0.12% 财务总监 职工代表董事、董 2 鲍灿 中国 30.00 4.24% 0.14% 事会秘书 3 孔成君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30.00 4.24% 0.14% 4 鲍殿峰 中国 副总经理 10.00 1.41% 0.05%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5 许收割 中国 副总经理 20.00 2.82% 0.09% 核心骨干人员(合计267人) 586.00 82.77% 2.72%核心骨干人员 7.00 0.99% 0.03%(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籍员工合计2人) 合计(274人) 708.00 100.00% 3.29%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次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2、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3、在股票期权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六章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 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授权日在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完成公告、登记。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作废失效。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权日起18个月、30个月。 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限制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自授权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0个 第一个行权期 50%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权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2个 第二个行权期 50%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的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禁售期禁售期是指对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股票进行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激励对象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 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或者股票期权行权导致证券数量变动的,不构成短线交易,但利用信息优势等,谋取非法利益的除外。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发生变化,则参照变更后的规定处理。 (三)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主体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七章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一、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11.29元。即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的较高者: (一)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11.29元; (二)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10.72元。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八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7-2028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增长率 行权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基期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10% 8% 第一个行权期 2027年 2026年或不低于对标企业同期50分位水平 第二个行权期 2028年 2027年 30% 24%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或不低于对标企业同期50分位水平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各期行权比例还与考核期考核指标的完成率相挂钩,具体方式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A≥Am或不低于对标企业同期50 X=100% 公司实际营业收入 分位水平 增长率(A) An≤A<Am X=(1+A)/(1+Am)*100%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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