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6证券简称:英力股份公告编号:2026-019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预案已获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公司以总股本215427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1542766.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5427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4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4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4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108*****648舒城誉之股权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8*****605舒城誉铭股权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8*****635上海英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01*****033戴军502*****308李禹华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3月26日至登记日2026年4月
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的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调整为8.43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经济开发区
咨询联系人:鲍灿
咨询电话:0564-8191989
传真电话:0564-819198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