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6-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6427618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2、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总股本为423600000股,扣除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6427618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417172382股,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2575857.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
红金额(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62575857.3元/423600000股
*10股=1.477239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77239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9月10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截至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公司总股本为4236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6006818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417593182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2638977.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42360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427618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根据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后的417172382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至下一年度。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处于回购股份期间。为了保证利润分配方案的正常实施,公司在权
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9月11日至登记日:2026年9月21日)不进行回购。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6427618股后的4171723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
22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9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9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01 昆明诺娜科技有限公司
2 08*****661 云南哈祈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9月11日至登记日:2026年9月
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依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
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当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公司后续将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62575857.3元/423600000股*10股=1.477239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77239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53号
咨询联系人:徐慜婧
咨询电话:021-62321125
传真电话:021-62321125
电子邮箱:ir@botanee.com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