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7证券简称:贝泰妮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会议届次: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GUO ZHENYU(郭振宇)先生。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53号公司会议室。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出席人员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人数为192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77672981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处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65.90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57373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8.83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1935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7.0750%。
中小股东(不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未知中小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下同)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人数为18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2372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41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2369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4146%。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27755188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下同)的99.9564%;116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18%;
49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8%。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27755018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58%;
121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38%;1200股弃权,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27755018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58%;
121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38%;1200股弃权,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27755018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58%;
119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29%;3600股弃权,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3%。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27754758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48%;
117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23%;7900股弃权,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8%。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111187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下同)的
99.5986%;117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62%;79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
。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27753958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20%;
122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42%;10600股弃权,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8%。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110387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29%;122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31%;10600股弃权,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27754388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35%;
120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33%;8900股弃权,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2%。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110817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67%;120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48%;8900股弃权,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27754378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35%;
120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33%;8900股弃权,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2%。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110807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64%;120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1%;8900股弃权,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27510077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0737%;
256260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9229%;960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5%。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866506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656%;256260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37%;9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27754408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36%;
119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29%;9700股弃权,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5%。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110837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4%;119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16%;9700股弃权,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27754588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42%;
116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18%;10900股弃权,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9%。
表决结果:通过。
1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27754418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36%;
121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38%;7200股弃权,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3.以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13.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27399292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6747%;
367115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3221%;890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2%。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3.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27399292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6747%;
3671152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3221%;890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4.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4.01选举GUO ZHENYU(郭振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25445340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1.637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801770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671%。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以上,GUOZHENYU(郭振宇)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4.02选举高绍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25445340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1.637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801770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671%。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高绍阳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4.03选举马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25445312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1.637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801742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662%。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马骁先生当选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4.04选举周薇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25445312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1.637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80174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662%。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周薇女士当选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4.05选举KEVIN GUO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25445312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1.637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801741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662%。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KEVIN GUO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5.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5.01选举姚荣辉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25447032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1.643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80346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213%。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姚荣辉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5.02选举刘胡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25447019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1.643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803448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208%。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刘胡乐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5.03选举和国忠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25447019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1.643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803449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208%。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和国忠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曲惠清律师、董玮祺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