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7证券简称:贝泰妮公告编号:2026-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20号》要求执行。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20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