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人”)作为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修复”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建工修复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1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566.412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5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4214943.60元,扣除保荐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40863717.7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3351225.87元。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2日全部到位,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汇会验[2021]100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内容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304214943.60
承销商佣金、其他中介服务及手续费等40863717.73
募集资金净额263351225.87
以前年度流出净额238249223.91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5102001.96
减:募投项目使用金额6810453.99
1内容金额
减:手续费支出590.00
加:利息收入109250.37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8400208.34
说明:以前年度流出净额238249223.91元,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二)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04号)核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 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801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9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999998.00元,扣除保荐费、招股说明书结算登记费、律师费和验资及审计费4900075.5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0099922.44元。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31日全部到位,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汇会验[2023]899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内容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224999998.00
承销商佣金、其他中介服务及手续费等4900075.56
募集资金净额220099922.44
以前年度流出净额186171440.31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33928482.13
减: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2010075.33
减:手续费支出10.00
加:利息收入92829.32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2011226.12
说明:以前年度流出净额186171440.31元,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银行名称账号期末余额存放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9110007880130000220169765.69活期账户
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9110007880110000220218330442.65活期账户
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
合计18400208.34
2、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账号期末余额存放方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9110007880120000214334178.39活期账户
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9110007880100000214911977047.73活期账户
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
合计12011226.1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修复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系公司为提高公司环境修复服务能力,扩大市场份额而建设总部管理中心和区域修复中心。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系公司为改善公司研发中心工作环境、实验水平和提
升研发能力,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
4金支持,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
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462.5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报告基准日,已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462.53万元。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126.6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报告基准日止,已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126.67万元。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5(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未使用于其他用途。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2024年1月1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鉴于总体经济形势及公司业务发展,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使用“修复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金额为6137.62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和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
项目之一“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 EPC项目”;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金额为119.96万元)用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EPC项目”。《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 3。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对《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450号)。立信会计师认为,建工修复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6《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建工修复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工作
保荐人通过访谈沟通、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建工修复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
括:查阅建工修复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等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建工修复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以下无正文)7(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松米维卿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8(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薛沛张松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9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6335.12本年度投入募681.05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257.58已累计投入募24951.35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3.76%项目可行是否已改募集资金本年度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是否达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调整后投资总本年度实现性是否发
变项目(含承诺投资投入金计投入金额进度(%)定可使用状到预计资金投向额(1)(2)(3)(2)/(1)的效益生重大变部分改变)总额额=态日期效益化承诺投资项目
1.修复中心是14000.008252.768252.76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是
2.研发中心是1122.431026.761026.76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3.补充流动资金否11212.6911212.6911212.51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4.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变不适用4000.00681.052201.7455.042025年5月233.19[注2]不适用否更后)
5.昆明市西山区海口
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
EPC 不适用 2257.58 2257.58 100.00 2023年 12月 36.67[注 3] 是 否区修复治理 项目(变更后)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6335.1226749.79[注1]681.0524951.3593.28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26335.1226749.79681.0524951.3593.2810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延期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因部分区域征地工作延误,后续工作相应延期,导致项目工期延长。结合项目实施及受影响(分具体项目)情况,将“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6月,项目已于2025年5月竣工验收。部分分包工程款项将于双方完成结算后支付,故募集资金支付进度滞后于工程完工进度。
公司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1月1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修复中心建设项目”系公司于2020年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公司亦按照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部分投资,已使用金额主要用于设备的购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置及安装等,相关资产后续仍能继续使用,并帮助公司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和运作效率。鉴于总体经济形势及公司业务发展,为了提高募变化的情况说明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使用“修复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098.34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和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
项目之一“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 EPC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不适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不适用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不适用施方式调整情况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462.5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报告基准日,已置换预先投入募投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项目金额2462.53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不适用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不适用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1月1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告(公告编号:2023-098)。
11公司结合行业发展、市场需求和公司技术研发方向等方面的综合考量,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投资建设研发中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基本建设完成,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已达到91.48%,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119.93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 EPC项目”。最终实际转出金额为 119.96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剩余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用途及去向1、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2、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基本使用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
情况
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3493.25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注1]调整后投资总额因包含了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因此与募集资金总额不一致。
[注2]“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公司效益主要来自于实施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工程项目收益。该预计收益为项目预期可获收入减去项目的预计总成本。公司通过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的实施,预计可获得985.41万元收益,下同。
[注 3] “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 EPC 项目”公司效益主要来自于实施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工程项目收益。该预计收益为项目预期可获收入减去项目的预计总成本。公司通过“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 EPC 项目”的实施,达到预计效益。
12附表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09.99本年度投入募募集资金总额2201.01
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1003.26集资金总额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项目可行是否已改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定是否达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调整后投本年度投截至期末累计本年度实现性是否发
变项目(含承诺投资进度(%)可使用状态日到预计资金投向资总额(1)入金额投入金额(2)(3)(2)/(1)的效益生重大变部分改变)总额=期效益化承诺投资项目
1.昆明市西山区海口
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否8837.118837.111167.888911.51100.84[注1]2023年12月36.67是否
区修复治理 EPC项目
2.天津市西青区王稳
庄镇水环境修复提升
-否7337.117337.111033.136235.7984.992024年12月846.81[注2]不适用否工程人工湿地修复
EPC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否5835.785835.785855.96100.35[注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22009.99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22009.992201.0121003.2695.43注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22009.9922009.992201.0121003.2695.43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13(分具体项目) 告编号:2024-019)议案阐述“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水环境修复提升工程-人工湿地修复 EPC项目”由于包含水生植物、乔灌木及地被的种植,2023年受到种植期及特殊天气的影响,导致种植季发生延误。结合项目实施受影响情况,将“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水环境修复提升工程-人工湿地修复 EPC 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延期至 2024年12月。项目于2025年7月25日竣工验收,进入3年运营期。部分分包工程款项将于双方完成结算后支付,故募集资金在报告期末尚未支付完毕。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不适用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不适用及使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不适用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不适用施方式调整情况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126.6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报告基准日,已置换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126.67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不适用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不适用现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不适用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剩余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用途及去向1、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2、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
情况
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4371.50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注 1]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 EPC 项目因使用部分利息支付,实际投资进度超过 100%。
14[注 2]“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水环境修复提升工程-人工湿地修复 EPC项目”公司效益主要来自于实施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工程项目收益。该预计收益为项目预期
可获收入减去项目的预计总成本。公司通过“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水环境修复提升工程-人工湿地修复 EPC项目”的实施,预计可获得 1078.17万元收益。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因使用部分利息支付,实际投资进度超过100%。
[注4]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15附表3: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改变后项目拟本年度实截至期末实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改变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是否达到
改变后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际投入金际累计投入进度(%)可使用状态日实现的可行性是否发目预计效益
总额(1)额金额(2)(3)=(2)/(1)期效益生重大变化
天津市卫河(北辰段)修复中心建设项4000.00681.052201.7455.042025年6月233.19不适用否提质增效项目目
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修复中心建设项2137.62
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目2257.58100.002023年12月36.67是否
修复治理 EPC 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 119.96
合计6257.58681.054459.3271.26269.86
公司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1月1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1、鉴于总体经济形势及公司业务发展,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修复中心建设项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098.34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天津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和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具体项目) 磷矿矿区修复治理 EPC项目”。最终实际转出金额为 6137.62 万元。
2、公司结合行业发展、市场需求和公司技术研发方向等方面的综合考量,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投资建设研发中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基本建设完成,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已达到91.48%,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119.93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 EPC项目”。最终实际转出金额为 119.96万元。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六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期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分具体项目)“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因部分区域征地工作延误,后续工作相应延期,导致项目工期延长。结合项目实施及受影响
16情况,将“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6月。项目已于2025年
5月竣工验收,部分分包工程款项将于双方完成结算后支付,故募集资金支付进度滞后于工程完工进度。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不适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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