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454 号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修复公司”)2025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建工修复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
定编制专项说明,并确保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鉴证报告第1页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建工修复公司2025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建工修复公司2025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建工修复公司2025年度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五、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建工修复公司用于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信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2026年4月23日鉴证报告第2页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5年自
查发现以下前期会计差错。本公司已对这些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2025年公司在出具定期财务报表中注意到: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8月发布的《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按照收入准则规定,如果为履行该履约义务实际发生的成本超过了按照产出法确定的成本,超出部分作为与过去履约情况相关的支出,不会增加上市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不应将其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而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2、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2025年12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企业不得仅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为由,不确认收入和不结转成本。
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按照预计总成本乘以履约进度结转营业成本。公司相关项目在合同履约期间内,履约实际投入的金额与按照当前方法结转的营业成本存在差异,导致报告期期末存在合同履约成本余额,公司将相关合同履约成本余额列报于合同资产。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和《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专项说明第1页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相关处理原则,公司认为当前关于建造合同相关的合同履约成本的处理不当,同时考虑金额的重大性,将
2025年初尚未结转营业成本的合同履约成本作为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处理。即对于已发生的履约成本认为不会增加上市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同时判断已发生的成本是否可得到补偿,并按照已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影响
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影响如下:
1、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更正前更正金额更正后
合同资产1297584880.2212942583.921310527464.14
其他流动资产8299639.56392814.208692453.76
流动资产合计2729582389.2613335398.122742917787.38
递延所得税资产70085703.33362368.6470448071.97
非流动资产合计338622891.37362368.64338985260.01
资产总计3068205280.6313697766.763081903047.39
应付账款1106044488.6321467480.301127511968.93
合同负债24984714.23-3490344.1221494370.11
流动负债合计1626828189.2817977136.181644805325.46
负债合计1696643050.6717977136.181714620186.85
盈余公积68817547.48-242865.8568574681.63
未分配利润469010966.07-4036503.57464974462.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17221301.53-4279369.421312941932.11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1371562229.96-4279369.421367282860.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068205280.6313697766.763081903047.39
专项说明第2页(2)合并利润表项目项目2024年度更正前更正金额更正后
营业收入796532027.1946866143.58843398170.77
营业成本622291430.0149151201.33671442631.34
资产减值损失-27443325.40107750.75-27335574.65
营业利润-66028560.93-2177307.00-68205867.93
利润总额-66493273.31-2177307.00-68670580.31
所得税费用-17537409.99-326596.05-17864006.04
净利润-48955863.32-1850710.95-50806574.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393212.19-1850710.95-55243923.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4-0.01-0.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4-0.01-0.35
2、母公司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更正前更正金额更正后
合同资产1297852777.3512942583.921310795361.27
其他流动资产6558454.96392814.206951269.16
流动资产合计2659764418.1213335398.122673099816.24
递延所得税资产69125752.74362368.6469488121.38
非流动资产合计314514572.31362368.64314876940.95
资产总计2974278990.4313697766.762987976757.19
应付账款1079931728.0021467480.301101399208.30
合同负债24183463.00-3490344.1220693118.88
流动负债合计1590563808.1117977136.181608540944.29
负债合计1658205915.2817977136.181676183051.46
盈余公积68817547.48-242865.8568574681.63
未分配利润467893768.34-4036503.57463857264.77
所有者权益合计1316073075.15-4279369.421311793705.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974278990.4313697766.762987976757.19专项说明第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