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有投资者向线上线下(300959)提问:董秘您好,1、原实控人承诺两年营收合计10亿净利2000万,首期营收5.78亿净利亏损,请问补偿何时执行?2、公司曾因收入确认违规收警示函,本期数字营销业务是否已彻底整改合规?3、年末向关联方出售子公司,是否存在调节利润嫌疑?谢谢
5月11日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根据汪坤先生、门庆娟女士、无锡峻茂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深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第4.4条、4.5条、4.6条,汪坤、门庆娟、无锡峻茂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公司现有业务2025年度和2026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经审计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100,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合计不低于2,000万元。若在业绩承诺期内合计实现营业收入低于承诺金额的,差额部分由汪坤、门庆娟、无锡峻茂投资有限公司向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内现有业务合计承诺的营业收入-业绩承诺期内现有业务合计实现的营业收入)*1%。若在业绩承诺期内合计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的净利润的,则由汪坤、门庆娟、无锡峻茂投资有限公司向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具体补偿金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补偿金额=现有业务合计承诺的净利润-现有业务合计实现的净利润。前述补偿应于上市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完成。2、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且公司持续强化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稳健、高质量发展。3、公司转让福建云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51%股权,是公司结合自身管理成本、云赢文化的业务发展实际情况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充分研讨、审慎评估后作出的决策,不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审慎判断、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