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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辐照: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2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962证券简称:中金辐照公告编号:2026-01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绿景社区布吉路1028号中设广场B栋19层

(1915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方中华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主持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总经理张冬波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共10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575311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4001897股的

59.67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527199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4001897股的

57.84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4811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4001897股的

1.822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10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4431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4001897股的5.46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619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4001897股的3.643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0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811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64001897股的1.8224%。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7007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76%;反对513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9%;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907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14%;反对513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2%;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7070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8%;反对447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8%;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970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100%;反对447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78%;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嘉润(深圳)律师事务所李琳律师、许允鹏律师到会见证了

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人员均具备

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嘉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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