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胡锡云
2025年度,本人作为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本人胡锡云,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北京航天新概念软件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总会计师、航天彩虹(SZ.002389)董事,具备丰富的财务管控、企业管理及上市公司治理经验。2023年9月起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至今履职期间严格恪守独立董事职业准则。
(二)独立性说明。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除
董事会会议授权委托出席1次,其他会议均亲自出席,无缺席情形,亦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
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每一份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分析,依法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各项议案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本人2025年度的任职职务根据公司工作需要进行调整:2025年1月至2月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2月18日起,调整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不再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均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期间,本人均出席并主持会议,对公司工资总额分配、相关人员履职情况等核心事项进行审慎审核,确保薪酬体系的合理性与合规性。
审计委员会:作为委员全程参与委员会工作,本人均出席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审计机构续聘、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效果等事项进行专业审议,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专业职能。
提名委员会:本人均出席并主持会议,对公司增补董事等事项进行认真研究,严格审核提名人员的任职资格,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质及履职情况,保障公司治理团队的专业性与合规性。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等重要事项。本人结合专业知识对议案内容进行全面分析,确保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所有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无异议、反对或弃权情形,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专项审议职责。
(四)与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的沟通情况。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保持积
极、密切的常态化沟通,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核算规范、内部控制执行、重大财务事项进展等内容。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开展期间,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机构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审计发现问题等进行深入交流,督促审计工作高效、客观开展,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互动,认真听取并吸纳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凭借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公平性。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以上,切实履行实地调研与履职职责。期间专程前往公司所属镇江公司、成都公司开展实地调研,通过座谈交流、一对一访谈、生产现场考察等方式,详细了解子公司生产经营、市场拓展、内部管理等实际情况;同时利用出席股东会、董
事会、专题调研会等机会,对公司总部经营状况、治理体系建设、董事会决议落地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本人还通过现场会议、电话、线上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精准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密切关注外部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结合行业经验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专业建议,有效落实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及各相关部门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全面、积极的支持与配合。能够及时、完整地向本人送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的相关材料,确保本人有充足时间审阅研究并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于本人关注的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
大事项等问题,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如实反馈情况,虚心听取专业意见和建议,未发生任何拒绝、阻碍独立董事履职,或隐瞒重要信息、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的不当行为,为本人顺利履职提供了良好保障。
三、履职能力提升与学习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精准把握最新监管要求,2025年度本人共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及公司组织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违规案例解读等培训5次。培训内容涵盖最新颁布和修订的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制度,以及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其中重点学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违法违规案例专题课程之“收购标的造假,殃及上市公司——海峡创新收购案”,通过典型案例复盘,提升了在企业并购、标的核查等事项中的风险识别与把控能力。本人将所学监管要求及案例经验充分运用到履职过程中,为公司科学决策、风险防范提供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履职工作贴合资本市场监管要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5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公司
的规范运作履行了应尽的职责。同时,感谢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与支持。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本页无正文,为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胡锡云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