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长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权利,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宋长发,1963年12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1983年8月至1989年3月任上海禽蛋公司三厂科员;1989年4月至1992年11月任上海市虹口区审计局科员;
1992年12月至1997年6月任上海公正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1997年7月至1999年11月任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1999年12月至2002年12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3年1月至2009年6月任万隆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2009年7月至2010年8月任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2010年9月至2020年5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上海分所所长;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合伙人;2021年1月起,担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所长、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出席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1本报告期应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出席董事会缺席次数次未亲自参姓名次数参加次数次数次数加会议宋长发66300否出席股东大会次数2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况外,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分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战略决策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本人具体出席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
宋长发5/1/
(1)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七项议案;202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两项议案;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两项议案;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4年1月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上,
就关于终止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及时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信息报告并行使职权,监督和核查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进展与重点工作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电话会、邮箱、股东大会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
东保持沟通,本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主动学习、参加股东大会和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接听投资者的来电、接待来访等,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工作。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现场工作时间满足15个工作日的要求,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了解公司的战略规划、生产经营情况和财
3务状况,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和其他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开前,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终止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公司决定终止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详见2024年1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4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众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详见2024年4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估计变更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随着公司新建项目持续推进,部分厂房及生产设备陆续投入使用。公司新建设房屋及建筑物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结构,均符合国家标准并采用了较高的建筑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预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同时,公司新购置的生产设备中,部分大型设备的技术规格、工艺水平均高于现有设备,预计使用寿命超过现有设备估计的最高使用年限。因此,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拟根据实际可使用情况调整新增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详见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及相关人员履职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5东利益的情形。
(六)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4年度勤勉尽责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职所需资料公司也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025年本人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慎认真地完成独立董事各项职责,为
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宋长发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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